项目编号:****
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组卷和土地确权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核字[2025]12号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用地组卷和土地确权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深高速改扩建工程项目全长95.456公里,总用地规模827.9009公顷,其中新增永久用地约70.0589公顷(包括工程主体占地64.3236公顷、线外改路改河占地5.7353公顷)。
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旧路扩建路段采用“两侧拼接为主,局部两侧分离”的扩建形式,全线总体方案分为三段:
(1)第一段起点承唐界至遵化南互通段(含)全长22.86公里(K0+000~K22+860),维持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提高至100公里/小时,通过改造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提高路段通行安全性。
(2)第二段遵化南互通至京哈高速段全长40.18公里(K22+860~K63+040),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跨越京哈、唐呼铁路新建左幅分离路基,京秦高速下院寺枢纽互通、牛狼峪隧道已按六车道标准建成,直接利用。
(3)第三段京哈高速至唐曹高速莲花泊枢纽互通段全长32.416公里(K63+040~K95+456),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跨越津山铁路新建右幅分离路基,唐廊高速枢纽互通(南湖互通)已按双向八车道标准建成,直接利用。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组卷和土地确权等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1)勘测定界
主要工作内容为全线土地勘测定界及成果(勘测定界数据,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土地利用现状图等)编制,并负责协调沟通自然资源部门通过评审验收,满足G25长深高速改扩建工程土地组卷需要。
(2)复垦方案编制
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文字、图件及数据);实地踏勘项目临时用地地块;统计分析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类、面积等,并分析处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破坏预测、图件编制、复垦规划设计等,制作土地损毁现状及预测分板图种土地复垦项目规划图等图件;编写项目临时用地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对临时用地进行现场踏勘、核实、论证,并做好公告张贴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报审,取得专家审查意见,提供符合有关部门用地报批要求的相关文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服务。
(3)土地组卷报批、新增占地确权
主要工作内容为项目整体土地组卷技术咨询相关业务服务,收集、整理和编制科学合理的整体项目建设用地组卷需要的所有文本资料,直至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
项目用地范围确认且取得勘测定界验收意见后,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土地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土地调查、补偿登记表、补偿登记协议等(不含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完成后,启动土地征收组卷工作,编制一书四方案等组卷材料;收集、整理组卷需要的全部文本资料,协调各级土地组卷审核,并取得用地批复等全部技术服务工作;
取得用地批复后,办理整体项目新增划拨供地手续,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等;
包括并不限于以上全部技术服务工作。
(4)原有土地确权
本项目西环及一期段原有土地所有权数据没有入库,局部路段界址点不明确,占地权属不明晰,涉及西外环段长31.956公里,一期段长18.46公里,共50.416公里,需要重新进行土地确权,主要工作内容:依据原土地证及原始征地协议进行现场放线核实原征地位置,结合现场情况进行调整并出具新的供地勘界、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包括电子txt文件)、面积量算表,依据宗地图成果对沿线每个村的征地边界进行现场定位及复核面积,填写地籍调查表(包括四邻签字盖章),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批复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登录“惠招标”(http:****。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和企业CA办理。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相关说明完成注册登记。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办理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CFCA:400-880-9888。
7.2招标人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现场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7.3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异地分散评审。
7.4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佟飞,联系电话:****,邮箱:****@126.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组卷和土地确权等服务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唐山市****
联 系 人:张宝旺 佟飞
联系电话:****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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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土地确权咨询服务业绩。 注:土地确权咨询服务可以为不动产登记测绘或土地确权测绘或土地征收组卷或勘测定界的内容服务。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在近1年(****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项目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办法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以上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2.1.1 2.1.3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安全目标、项目负责人姓名、补遗书编号(如有)等投标函内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3.7.3(5)要求。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本款不适用)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未提出分包计划。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其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暗标编制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3.7.3(7)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等费用;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3.7.3(5)要求。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单位不提供),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服务建议书:50分 主要人员:20分 其他因素:2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n1=0,n2=0; 5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8 家时,n1=1,n2=1; 8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1 家时,n1=2,n2=2; 1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4 家时,n1=3,n2=3; 14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7 家时,n1=4,n2=4; 17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 家时,n1=5,n2=5;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 家时,n1=6,n2=6。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修改3.1.1款: 本款修改为: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补充3.2.2款: 本款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各项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若评标委员会打分保留一位小数的,默认小数点第二位为0。 3.技术方案中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4.评标办法须知正文3.6.1款不适用。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 评审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技术服务 建议 书(暗标) | 50分 | 总体工作方案 | 10分 | 对本项目具体情况掌握清楚,分析全面透彻,总体工作方案符合实际,准确把握项目特点,得9.01-10分; |
对本项目具体情况掌握基本清楚,分析基本到位,总体工作方案基本符合实际,基本把握项目特点,得7.51-9.00分; | |||||
对本项目具体情况掌握一般,总体工作方案一般,得6.00-7.50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0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安排周密,符合实际,得9.01-10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具体,基本符合实际,得7.51-9.00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一般,基本可行,得6.00-7.50分。 |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10分 |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具体可靠、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需求,得9.01-10分; | |||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可行、符合实际,得7.51-9.00分; | |||||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一般,基本可行,得6.00-7.50分。 | |||||
开展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9.01-10分; | |||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7.51-9.00分; | |||||
分析一般,基本可行,得6.00-7.50分。 | |||||
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 10分 | 建议科学、合理,有助于项目实施,得9.01-10分; | |||
建议较科学、较合理,符合实际,得7.51-9.00分; | |||||
建议一般,得6.00-7.50分。 | |||||
2.2.4(2) | 主要 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2分 | 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得12分; |
8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8分,最多加8分。 | ||||
2.2.4(3) | 其他 因素 | 20分 | 企业业绩 | 12分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得12分; |
8分 | 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 ||||
2.2.4(4)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