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庆地区2025年零星钻探数据采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工程公司”)为保障油田公司“增储上产”的生产需求,确保辽河宜庆地区产能区块建设高效推进,现开展宜庆地区2025年零星钻探数据采集招标工作。
2.2招标范围:宜庆地区2025年零星钻探数据采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探点定位、工程地质钻探/井探/洞探/槽探、岩土水试样取样、原位测试、工程物探、地质灾害、现场编录、封孔、岩土水样室内试验、钻机进出场协调、人员设备动迁、相关青苗赔偿、局部三通一平等,同时按点击登录查看要求提供现场各种记录表格及成果资料,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分次完成钻探数据采集和试验等工作。
合同为暂估价,计划金额200万元(含税),在不突破计划金额结算的基础上,该工作量可依据甲方现场签证的工作量增减而增减,但需经甲方相关部门审定,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4实施地点:宜庆地区。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技术要求
1.技术标准及要求
1.1本次勘察应依据但不局限于下列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标准、规范等,详细如下:
《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2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
《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标准》(GB/T 50568-201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202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50025-2018)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2019)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2013)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GB/T 50585-2019)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50011-2010)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6)。
1.2勘察技术要求
1)钻探
(1)钻孔放样由专业测量人员将勘探点实地测放,设置标有明显钻孔编号的标志,并填写放样成果单。工程地质钻探应按《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规程》(JGJ/T 87-2012)执行,确保合格的岩芯采取率。勘探点平面位置偏差不得大于0.25m,因障碍物存在等原因需改变勘探点位置时,应沿勘探线方向前后偏移,标明其偏离距离和方位。
(2)在地下水位以上的土层中进行干钻,不得使用冲洗液,不得向孔内注水,但可采用能隔离冲洗液的二重或三重管钻具钻进。在土层中采用螺旋钻头钻进时,应分回次提取扰动土样。在土层中采用岩芯管钻具钻进,分回次提取土样,回次进尺不宜超过1.0m,取样及原位测试竖向间距一般1.0~2.0m,并应满足鉴别厚度小至20cm 薄层的要求。
(3)钻进岩层宜采用金刚石钻头。对软质岩石及风化破碎岩石应采用双层岩芯管(内管为半合管)钻具钻进。
(4)在岩层中钻进时,回次进尺不得大于岩芯管长度,软岩中回次进尺不得大于2.0m,破碎岩石或软弱夹层中回次进尺应为0.5m~0.8m。岩芯采取率应逐次计算,完整岩层岩芯采取率不应小于90%,破碎岩层的岩芯采取率不应小于70%;土层中岩芯采取率应达到90%~100%。
(5)砂层、砾石、卵石层、漂石层和岩层钻探应按照《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技术标准严格执行。
(6)钻进中遇到地下水时,应停钻量测初见水位;钻探结束后(对于卵砾石与砂类土不少于30 分钟、对于粉土和黏性土层不少于8 小时)量测静止水位。水位量测可使用测水钟或电测水位计。水位允许误差为1.0cm。
(7)黄土地区钻探应熟练掌握钻进方法、取样方法,使用合适的清孔器,并应符合下列操作要点:
a)宜采用回转钻进和使用螺旋(纹)钻头,控制回次进尺的深度,并应根据土质情况,控制钻头的垂直进入速度和旋转速度,取土间距为1m时,第一钻进尺应为50mm~60mm,第二钻进尺20mm~360mm,第三钻取原状土样。当取土间距大于1m时,其下部1m深度仍应按取土间距为1m时的方法操作。对坚硬黄土,冲击钻进时,应采用专用薄壁钻头,并应采取分段进尺、逐次缩减、最后清孔的钻进程序,每段进尺应小于回转钻进要求的进尺深度。
b)清孔时,不应加压或少许加压,慢速钻进,应使用薄壁取样器压人清孔,不得用小钻头钻进,大钻头清孔。对坚硬黄土,冲击钻进清孔时,应使用薄壁钻头或薄壁取土器一次击入,击入深度为120mm~150mm,严禁多次击入。
c)严禁向钻孔内注水。
(8)所有钻孔在勘察完毕后应按规范要求回填。
2)野外编录
(1)编录由现场具有编录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编录;
(2)编录应按回次真实及时地逐项填写。在每个回次中发现变层时,应分行记录,不得将若干回次或若干层合并一行记录;
(3)现场记录不得转抄,误写之处可以划去,在旁边作更正,不得在原处涂抹修改;
(4)野外记录一律使用铅笔,并使用公司提供的统一记录表格,记录字迹应工整、明了,便于识别。报表需记录人员及现场负责人签字;
(5)岩土定名应符合现行岩土工程分类标准的规定;
(6)钻探岩芯应及时进行编录和照相,每类岩土有特写照片。照片应标识、清晰。对场地重要地质现象应在现场摄像留存。
3)取样、现场检验、封装、储存及运输
(1)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及相关技术规定进行;
(2)取土器下放之前应清孔。采用敞口取土器取样时,孔底残留浮土的厚度不得超过5cm。具体操作要求应满足《建筑工程地质勘察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相关规定;
(3)取样重量:对于碎石土,取样粒径2mm以下的颗粒不小于0.5kg。具体取样质量应满足《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标准》(GB/T 50568-2019)条文说明4.3.21技术要求。
(4)取样要求:不扰动土取出后应立即检查其完好性,是否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采取不扰动土样,土样等级应达到Ⅰ级土样质量的要求;扰动土严格控制取样深度;
(5)采取水样时满足以下要求:
a)钻孔中取水样先抽取相当于3倍钻孔体积的水待恢复稳定进行取样,使地下水试样可代表天然条件下的客观水质情况,采集钻孔、民用井、探井和探坑中刚从含水层进来的新鲜水,不能是“死水”;
b)混凝土或钢结构处于地下水位以下时,采取地下水试样和地下水位以上的土试样;当处于地下水位以上时,采取土试样;当处于地表水中时,取地表水试样;
c)取水容器采用磨口玻璃塞的玻璃瓶或化学稳定性好的塑料瓶;取样前必须洗净,并以蒸馏水清洗,取样时先用所取的水冲洗容器3次以上,然后缓慢地将取得的水注入容器;
d)水样中不得含有泥、沙或其他杂质;
e)水样灌装后及时用石腊封口,做好取样记录,贴好水样标签,填写送样单,放置于不受阳光照射的阴凉处,尽快送试验室;
f)取不稳定成分的水样时,加稳定剂,一般取同一水样2桶,其中一桶加入大理石粉3~5g;
g)水试样采集数量:简分析500~1000ml,全分析2000~3000ml;
(6)对于合格的试样应立即现场密封并填贴标签,使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标签上下与试样上下一致,并牢固地黏贴于容器或岩样外壁;岩石试样和土试样应标明工程项目名称(编号)、孔号、试样编号、试样名称、取样深度、取样时间、取样人等。水试样应标明项目名称(编号)、取水孔号、深度、取样时间、取样人等;
(7)对于合格的试样应立即现场密封,使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密封后应置于温度及湿度变化小的环境中,避免曝晒或冰冻;
(8)运输岩土样,应采用专用土样箱包装,土样之间用柔软缓冲材料填实;一箱土样总重不宜超过40kg;
(9)对易震动液化、水分离析的土样,不宜长途运输,应现场就近进行室内试验;
(10)土样采取之后至开土之间的存储时间,不宜超过三周;
(11)对于需进行力学指标分析试验的试样,取土试样的等级应达到Ⅰ级;扰动土试样质量等级达到Ⅳ级;水样应在送样的当天采取,水试样采取之后至分析化验之间的存储时间为:未污染的水位72小时;轻微污染的水位48小时;污染的水位12小时;
(12)黄土地区采取不扰动土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a)评价湿陷性用的不扰动土样应为Ⅰ级土样,且必须保持其天然的结构、密度和湿度;
b)取土勘探点中,应有足够数量的探井,其数量应为取土勘探点总数的1/3~1/2,并不宜少于3个;
c)探井中取样,竖向间距宜为1m,土样直径不宜小于120mm;
d)钻孔中取样,应用“压入法”取样,取样前应将取土器轻轻吊放至孔内预定深度处,然后以匀速连续压入,中途不得停顿,在压入过程中,钻杆应保持垂直不摇摆,压人深度以土样超过盛土段30mm~50mm为宜。当使用有内衬的取样器时,其内衬应与取样器内壁紧贴(塑料或酚醛压管)。对2黄土,有经验时也可采用击入法取样,击入时应根据击入阻力大小,预估击入能量,使整个取样过程在一击下完成,不得进行二次锤击。击入深度以超过盛土段30mm~50mm为宜;
e)在卸土在卸土过程中,不得敲打取土器;
f)土样取出后,应检查土样质量,如发现土样有受压、扰动、碎裂和变形等情况时,应将其废弃并重新采取土样;
g)应经常检查钻头、取土器的完好情况,当发现钻头、取土器有变形、刃口缺损时,应及时校正或更换;
h)对探井内和钻孔内的取样结果,应进行对比、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13)土、水、岩石试样的交接应填写送样单,并办理认可手续,由双方负责人验收签字认可。
4)原位测试
原位测试主要包括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试验、土壤视电阻率测试等。具体试验技术要求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 50021-2001)10.4及10.5相关规定。其它要求应满足:
(1)标准贯入试验的主要试验地层为细砂、粗砂、粉土及粉质黏土层。使用φ42mm 钻杆、63.5kg 吊锤自由下落76cm。试验时先将标准贯入器预击进入土层15cm 不计锤击数,开始记录每打入10cm 的锤击数,累计打入30cm 的锤击数为试验击数;
(2)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的主要试验地层为圆砾层。试验均按有关规范、规程要求进行。采用重量为63.5kg 穿心锤,落距为76cm 进行重型动力触探试验,记录每贯入土层0.1m 的锤击数,如果连续3 次累计试验击数大于50 击,则停止贯入。触探杆的最大斜度不超过2%,锤击贯入连续进行。试验时均保证孔内无积土,将探头置于孔底。
(3)土壤视电阻率采用ZC-8 型接地电阻测量仪,用温纳四极等距法,测定场地地面以下3.0m 深度范围内的平均土壤视电阻率,以判定场区土的腐蚀性。
5)线路勘察
勘察工作严格执行《油气田管道岩土工程勘察标准》 (GB/T 50568-2019),其他要求应满足:
(1)在参考前期察资料的基础上,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的地段勘探点间距200m~300m,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的地段勘探点间距300m~500m,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丙级的地段勘探点间距500m~1000m,每个地貌单元不应少于1个勘探点,勘探点包括天然、人工露头点、勺钻、钻探、探井(槽)等,其中软土地段可采用N10轻型触探仪进行勘探工作;
(2)相邻钻孔岩性(土、石)变化较大时,适当加密勘探点,查明土石界线,加密的勘探点位置视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3)详细勘察勘探孔深度应达到管沟底面以下1m。当无法取得管底埋深资料时,平原地区宜为3.0m;地形起伏较大的山区宜为4.0m;当勘探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适当减少;
(4)线路勘探点的布置兼顾非单出图小型河流、道路穿越点进行勘察,以反映小型穿越范围内的地质情况为准;
(5)测定地面以下3.0m深度范围内的平均土壤视电阻率,测定间距与勘探点间距相同,测定深度应大于管线埋深。
(6)对管道沿线地下水位高于管道埋深的地段,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采取地下水试样,进行水质分析。
(7)管道沿线勘探深度内如遇到盐渍土、软土、黄土等特殊性土时,采取不扰动或扰动样进行试验分析,确定相应的岩土参数。
(8)岩石地段应采取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岩石试样,进行天然状态下单轴极限抗压强度试验,确定土石等级。
(9)黄土地区****
a)查明黄土的分布范围、成因、时代、土质特征;
b)查明黄土蝶形洼地、陷穴、冲沟等黄土特殊地貌的分布、形态、产生的原因、环境条件及发展趋势;
c)查明黄土崾岘形态特征,高陡边坡的长度、宽度和坡度;
d)查明滑坡、崩塌、错落、泥流、地裂缝等不良地质作用的分布、性质、范围、规模、下伏地层及特征,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及发展趋势;
e)根据地形条件,调查降水的汇集、排泄以及水力侵蚀情况;
f)划分黄土地层并进行湿陷性评价;
g)调查地下水深度变化和地表水及灌溉情况。
(二)人员要求
从事项目技术服务人员需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较高的职业素养,能够承担相应标段的技术服务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岩土工程、工程勘察等相关专业的职称证。
(三)服务要求
1.保证钻机设备及操作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勘察要求;
2.投标人负责协调组织现场钻探服务,保证保质保量的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各项勘察工作,同时保证现场各项安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钻探机具、车辆及人员的行车安全及现场作业安全;
3.钻探机组到现场钻探作业应听从招标人单位合理调配和指挥,满足任务质量要求,方可给予工作量认证;
4.现场钻机车辆的油料供给、人员雇工费用、现场赔偿及因投标人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3投标人应在中石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且准入类别包括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3.4为减少土样扰动,投标人在陕西、甘肃当地拥有专业CMA认证实验室,或在陕西、甘肃当地有合作协议的CMA认证实验室,提供合作协议,便于准确完成黄土湿陷性评价及特殊性指标试验。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7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附件1)。
3.8投标人必须拥有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人员及设备,项目负责人需满足工程师以上的职称,钻机设备不少于1台。
3.9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勘察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至****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资料包费电子发票将通过投标人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发送。请投标人确保在该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正确,及时查收资料包费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4】8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802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提示:1.招标代理费缴纳账号变更为《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请中标人按照以下基本户信息及附件3要求进行缴纳。另外,月末最后两天不要缴纳代理费,,每月1号正常缴纳。
账号基本户信息:
账户名称: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银行账号:0**** 1000 567
银行行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渤海支行
2.中标单位银行转账时在摘要、用途、附言都备注上“招标文件编号”。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3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邮编:124012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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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附件-一般招标项目.rar招标文件澄清(授权辽河油田字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