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 公告内容 (资金来源构成) 资金来源构成:财政资金 现修改为: 资金来源构成:上级专项资金和市财政资金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估算7500万元。 现修改为: 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估算12000万元。 三、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五、合同价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7.2.1 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额) 五、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 (大写) ( ¥ );勘察费下浮率为 0.8 %; 现修改为: 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 (大写) ( ¥ );勘察费下浮率为 %; 7.2.1 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额: / 或预付款的金额: 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勘察合同价的30% 。 现修改为: 7.2.1 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额: / 或预付款的金额: 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勘察合同价的20% 。 四、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10.4 进度款支付)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的比例: 初步设计费合同价的30% 。 现修改为: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的比例: 初步设计费合同价的20% 。 10.4 进度款支付 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书,并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初步设计费总额的60% ; 现修改为: 10.4 进度款支付 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书,并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初步设计费总额的70% ; 五、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中的 四、初步设计费支付方式) 四、初步设计费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初步设计费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书,并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初步设计费总额的60% 。 3、初步设计完成通过评审,概算通过政府审核部门审核并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初步设计费结算价的100%(同时扣减已实际支付的设计费)。 现修改为: 四、初步设计费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初步设计费合同价的20%作为预付款。 2、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书,并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初步设计费总额的70% 。 3、初步设计完成通过评审,概算通过政府审核部门审核并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初步设计费结算价的100%(同时扣减已实际支付的设计费)。 六、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一、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1.3 投资控制) 项目估算总投资7500万元。 现修改为: 项目估算总投资12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