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该项目中标人并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项目出现重大变故,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第(二)款“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本项目本次采购予以废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该项目中标人并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项目出现重大变故,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第(二)款“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本项目本次采购予以废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 “政采贷”政策咨询电话:****。
3. 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及时到点击登录查看3楼303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4. 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事宜及发票开具联系电话:****。
5. 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在单价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进行统一下浮报价【如下浮 10%,则结算价为货物数量*对应单价最高限价*(1-10%)】,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价为:下浮率4%。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宾市****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宾市****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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