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拟择优选择股权投资标的公司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股权转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股权转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项目 | 收购方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住所)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牟子兵 | ||||||||||
成立时间 | **** | 注册资本 | 70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C60E4T5L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建筑劳务分包;职业中介活动;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停车场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家政服务;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仪器仪表修理;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土地整治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房地产经纪;谷物种植;谷物销售;森林固碳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 ||||||||||||
职工人数 | 25 | ||||||||||||
收购方目前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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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方承诺 | 1.我方对点击登录查看拟择优选择股权投资标的公司项目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我方已经按照规定履行内部相应决策程序。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相关规定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非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的行为,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 ||||||||||||
收购方式 | 现金收购及非货币资产出资 | ||||||||||||
本次择优收购股权项目的决策情况 | 决策文件 | 库伦旗盛临农牧和文旅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议纪要 | |||||||||||
特别 | 对本次择优收购股权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本次收购方拟择优收购一家混凝土搅拌站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部分股权,收购方目前有价值为154.5万元的固定资产计划投入标的公司,因此,拟采用股权收购结合增资扩股的方式进行投资,投资后收购方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达到60%。 2.本次收购以现金方式进行,同时以非货币资产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确定投资标的后,以资产评估的方式确定投资价格,投资价格不高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根据本次投资计划,总投资金额不高于500万元,具体以最终投资金额为准。投资资金总金额及具体支付期限和方式通过双方协商确定。 3.本次投资行为尚未取得批准,待确定最终投资方和股权投资标的公司后,须履行报批程序取得批准后继续进行交易。如收购行为未获得批准,收购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且交易中心已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4.其他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5最终股权转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收购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6.标的公司股权被收购后,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设立治理机构。 7.意向股权转让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股权转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无 | ||||||||||||
择优遴选要求及方式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择优遴选 方案 | 1.如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股权转让方的,由收购方与合格意向股权转让方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进行谈判,并结合资产评估结果以及尽职调查情况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股权转让方资格,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股权转让方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并结合资产评估结果以及尽职调查情况确定最终股权转让方。 2.竞争性谈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股权转让方进行择优选择:(1)综合实力:包括标的公司资质、业务前景、市场影响力、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财务状况、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盈利状况、管理团队及人才储备等;(2)标的公司与收购方能否实现优势互补和协同;(3)标的公司的资源导入能力,包括自身的技术水平、行业影响力等;(4)标的公司治理水平、规范程度、股权结构合法性合理性等。 | ||||||||||||
项目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收购方与合格意向股权转让方就股权投资协议达成一致,则项目达成,否则项目终结。 | ||||||||||||
收购 | 意向股权转让方及标的公司资格条件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标的公司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经营混凝土搅拌站资质要求的最低注册资本金; 2.标的公司具有混凝土搅拌站相关资质,公司在职相关人员具有相应证书,标的公司需持有《建筑企业资质证》; 3.标的公司现有条件具备生产能力,有稳定的经营场所; 4.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标的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标的公司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股权转让意向申请书》、《转让意向登记表》; 2.转让方的主体证明文件; 3.标的公司营业执照; 4.标的公司章程; 5.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未经审计,则提供近三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相应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 7.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提供相应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提交资料加盖股权转让方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 |||||||||||
收购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意向股权转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转让资格),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股权转让方及其标的公司应接受并配合收购方对其作出的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股权转让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收购方,收购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意向股权转让方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20万元整),成为合格意向股权转让方。 3.竞争性谈判流程:如须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收购方应在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转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实施方案》,各合格意向股权转让方按照《择优实施方案》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响应文件向中心密封送达,中心在《择优实施方案》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谈判小组转送响应文件,谈判小组收到响应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经中心与各合格意向股权转让方约定谈判时间。中心按照《择优实施方案》,协助收购方做好相应工作。 4.收购方需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委托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完成备案或核准。 5.收购方与合格意向股权转让方就股权收购协议协商一致且取得批准文件后,书面通知中心。 6.交易中心收到收购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交易双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投资协议并提交我中心留存备查,协议签署后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办理审批等股权交接事项。 7.意向股权转让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项目。 8.收购完成后,公司治理结构的最终安排以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为准。 9.收购价款由双方按照收购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10.意向股权转让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拟转让股权为我方所有,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代持、隐名等任何形式的瑕疵;②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收购方有权对意向股权转让方及标的公司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③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公告内容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转让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收购方有权扣除我方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我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④承诺我方及拟转让股权的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无严重涉诉案件,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我方及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⑤承诺拟转让股权标的公司不存在被国家机关或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其它规定被处罚以及由于未完结的诉讼案件导致其无法正常经营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吊销或暂停经营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等有可能影响收购正常履行及后 续正常经营的情形;⑥认同并支持收购方对拟转让股权的标的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定位,同意并配合收购方对我方及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⑦认可公告中关于标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同意在股权转让后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安排董事会等治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选定及治理权限等。 | ||||||||||||
交易 | 操作规则 | 意向股权转让方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项目。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 |||||||||||
现场尽调 | 公告期内 | ||||||||||||
意向股权转让方报名 | 报名时间 | ****至****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金额:20万元,按照公告要求交纳。 1.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股权转让方,收购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收购方原因,如意向股权转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收购方有权扣除意向股权转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收购方、中心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①意向股权转让方递交股权转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股权转让申请的;②交纳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收购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股权转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签订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的;④意向股权转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⑤意向股权转让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定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处置方法:①最终股权转让方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②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股权转让方,其保证金将在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原路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投资方支付。 | ||||||||||||
联系 | 标的咨询 | 程经理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单位地址 | 呼和浩特市**** | ||||||||||||
其 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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