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放疗科直线加速器维保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磋商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 ****10时30分(北京时间) | ****10时30分(北京时间) |
2 | 第三章采购需求 | 三、技术服务需求 ★1、维保范围:ELEKTA Synergy 医用直线加速器系统一套,除磁控管和调控管外的所有硬件和软件保修(包括主机、治疗床控制系统、多叶光栅、影像引导系统(IGRT)、iView-GT 验证系统、Mosaiq 肿瘤信息管理系统、医科达Monaco 治疗计划系统、信息传输系统,水冷系统、VMAT容积旋转调强系统等整机,LAP 激光灯及音视频监控系统),以及在机器出现故障情况下提供紧急的人工技术服务,含差旅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备件,所有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 ★1.1供应商应具有服务团队,不得将本项目授权、分包或转包且相关资质均为供应商自有。 1.2供应商设有400或800客户服务专线电话,每年365天开通,有专人接听服务,在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0.5小时内响应,小问题远程维修电话、微信、网络远程支持。如果不能解决,维修工程师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故障,确保紧急零备件供应。提供正规的备品备件价格表。零备件的购买,先交货后付款。并提供原厂或经认证的备件更换(需列明备件清单及质保期)。服务期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随时提供现场服务;如有维修响应超时、故障设备修复期限超过3个工作日而未提出解决办法、未按规定提供维保服务、或缺少服务确认单据等情况,甲方有权延迟退还履约款。(注:提供具体400或800电话号码及电话使用归属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1.3为了提高维修质量所设工程技术人员需要有全国支持的放疗设备工程师团队,工程师需具有医科达原厂或LA培训证书,并取得由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颁发的《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合格证,及其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检测报告、近两年放射职业健康体检记录。其中具有多年医科达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经验且具有原厂维修资质证书的工程师不少于2名,具有医疗设备维修《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工程师不少于5名。(注:以上需提供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相应的培训证书、《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合格证、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检测报告、近两年放射职业健康体检记录、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等证明资料。) 1.4需提供每一年四次的设备定期保养(保养包含但不限于如下项目:设备清洁、系统性能测试及校准、机械或电气环境检测等)。每年结束后需提供整年度的维修报告并装订成册。 2、每年保证开机率≥95%(即正常开机达到347个日历日,停机不超过18个日历日);及时保证紧急配备件供应。 3、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为保障放疗设备维修安全,供应商需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范围需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注:需提供相应证书) ▲4、备件供应:供应商需在全国范围内设有不少于5个的零配件仓库或保税仓库,提供原厂证明或海关进口报关单,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复印件。(注:需提供库房地址、照片、面积、仓库产权或仓库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5、为确保供应商有能力维护此设备,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5份同品牌型号的直线加速器维保合同。(注:提供同品牌型号加速器维保合同复印件) 6、供应商在设备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1个稳定的常驻服务机构及配备不少于1名驻地工程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联系电话以供采购方核实。(注:需提供驻地工程师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7、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1名LA物理师(可外聘),以现场或者远程形式提供临床应用专业支持,配合医院物理师完成加速器所有机械、光学、束流、剂量、影像的质量控制工作。(注:物理师需提供相应的证书) 8、供应商须具有经校正的所维修保修保养设备的专业维修工具、仪器,并提供序列号和需校正的工具仪器的校正记录文件。 ▲9、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10、保修方案包含三方配套以外的所有零部件(ELEKTA的包含在内),保修方案包含控制柜。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均在维修保养的范围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就不在维修保养范围内的特殊器件详尽列明,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 11、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一切非人为损坏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供应商须具有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装配、调试等的企业能力。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科达原厂技术规范;维修后设备性能指标达到出厂标准,并通过甲方验收。 ★13、因直线加速器保险于****到期,自合同到期之日起到2025年合同签订之日,在此期间如产生维修费用需由中标公司承担。 ▲14、保险到期前三个月中标公司有责任提醒我院进入招标流程,如因未提醒导致维修费用不能报销需由中标公司承担,且医院可拒绝续签合同。 ★15、因乙方在维保过程中造成机器无法正常运行或损坏,即终止合同,并且更换原厂零配件、恢复设备正常运行。期间所发生的相关价款、成本、费用均应当由乙方承担。 | 三、技术服务需求 ★1、维保范围:ELEKTA Synergy 医用直线加速器系统一套,除磁控管和调控管外的所有硬件和软件保修(包括主机、治疗床控制系统、多叶光栅、影像引导系统(IGRT)、iView-GT 验证系统、Mosaiq 肿瘤信息管理系统、医科达Monaco 治疗计划系统、信息传输系统,水冷系统、VMAT容积旋转调强系统等整机,LAP 激光灯及音视频监控系统等),以及在机器出现故障情况下提供紧急的人工技术服务,含差旅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备件,所有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 ★1.1供应商应具有服务团队,不得将本项目授权、分包或转包且相关资质均为供应商自有。 1.2供应商设有400或800客户服务专线电话,每年365天开通,有专人接听服务,在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0.5小时内响应,小问题远程维修电话、微信、网络远程支持。如果不能解决,维修工程师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故障,确保紧急零备件供应。提供正规的备品备件价格表。零备件的购买,先交货后付款。并提供原厂或经认证的备件更换(需列明备件清单及质保期)。服务期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随时提供现场服务;如有维修响应超时、故障设备修复期限超过3个工作日而未提出解决办法、未按规定提供维保服务、或缺少服务确认单据等情况,甲方有权延迟退还履约款。(注:提供具体400或800电话号码及电话使用归属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1.3为了提高维修质量所设工程技术人员需要有全国支持的放疗设备工程师团队,工程师需具有医科达原厂或LA培训证书,并取得由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颁发的《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合格证,及其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检测报告、近两年放射职业健康体检记录。其中具有多年医科达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经验且具有原厂维修资质证书的工程师不少于2名,具有医疗设备维修《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工程师不少于5名。(注:以上需提供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相应的培训证书、《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合格证、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检测报告、近两年放射职业健康体检记录、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等证明资料。) 1.4需提供每一年四次的设备定期保养(保养包含但不限于如下项目:设备清洁、系统性能测试及校准、机械或电气环境检测等)。每年结束后需提供整年度的维修报告并装订成册。 2、每年保证开机率≥95%(即正常开机达到347个日历日,停机不超过18个日历日);及时保证紧急配备件供应。 3、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为保障放疗设备维修安全,供应商需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范围需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注:需提供相应证书) ▲4、备件供应:供应商需在全国范围内设有不少于5个的零配件仓库或保税仓库,提供原厂证明或海关进口报关单,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复印件。(注:需提供库房地址、照片、面积、仓库产权或仓库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5、为确保供应商有能力维护此设备,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5份同品牌型号的直线加速器维保合同。(注:提供同品牌型号加速器维保合同复印件) 6、供应商在设备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1个稳定的常驻服务机构及配备不少于1名驻地工程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联系电话以供采购方核实。(注:需提供驻地工程师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7、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1名LA物理师(可外聘),以现场或者远程形式提供临床应用专业支持,配合医院物理师完成加速器所有机械、光学、束流、剂量、影像的质量控制工作。(注:物理师需提供相应的证书) 8、供应商须具有经校正的所维修保修保养设备的专业维修工具、仪器,并提供序列号和需校正的工具仪器的校正记录文件。 ▲9、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一切非人为损坏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供应商须具有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装配、调试等的企业能力。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科达原厂技术规范;维修后设备性能指标达到出厂标准,并通过甲方验收。 ▲12、保险到期前三个月中标公司有责任提醒我院进入招标流程,如因未提醒导致维修费用不能报销需由中标公司承担,且医院可拒绝续签合同。 ★13、因乙方在维保过程中造成机器无法正常运行或损坏,即终止合同,并且更换原厂零配件、恢复设备正常运行。期间所发生的相关价款、成本、费用均应当由乙方承担。 |
3 | 第四章评审方法 |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12项: 第三章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标“★”部分 ★1、维保范围:ELEKTA Synergy医用直线加速器系统一套,除磁控管和调控管外的所有硬件和软件保修(包括主机、治疗床控制系统、多叶光栅、影像引导系统(IGRT)、iView-GT验证系统、Mosaiq肿瘤信息管理系统、医科达Monaco治疗计划系统、信息传输系统,水冷系统、VMAT容积旋转调强系统等整机,LAP 激光灯及音视频监控系统),以及在机器出现故障情况下提供紧急的人工技术服务,含差旅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备件,所有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 ★1.1供应商应具有服务团队,不得将本项目授权、分包或转包且相关资质均为供应商自有。 ★13、因直线加速器保险于****到期,自合同到期之日起到2025年合同签订之日,在此期间如产生维修费用需由中标公司承担。 ★15、因乙方在维保过程中造成机器无法正常运行或损坏,即终止合同,并且更换原厂零配件、恢复设备正常运行。期间所发生的相关价款、成本、费用均应当由乙方承担。 |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12项: 第三章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标“★”部分 ★1、维保范围:ELEKTA Synergy医用直线加速器系统一套,除磁控管和调控管外的所有硬件和软件保修(包括主机、治疗床控制系统、多叶光栅、影像引导系统(IGRT)、iView-GT验证系统、Mosaiq肿瘤信息管理系统、医科达Monaco治疗计划系统、信息传输系统,水冷系统、VMAT容积旋转调强系统等整机,LAP激光灯及音视频监控系统等),以及在机器出现故障情况下提供紧急的人工技术服务,含差旅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备件,所有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 ★1.1供应商应具有服务团队,不得将本项目授权、分包或转包且相关资质均为供应商自有。 ★13、因乙方在维保过程中造成机器无法正常运行或损坏,即终止合同,并且更换原厂零配件、恢复设备正常运行。期间所发生的相关价款、成本、费用均应当由乙方承担。 |
4 |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 十一、维保服务要求 1、乙方应具有服务团队,不得将本项目授权、分包或转包且相关资质均为乙方自有。 2、乙方须具有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装配、调试等的企业能力。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科达原厂技术规范;维修后设备性能指标达到出厂标准,并通过甲方验收。 3、乙方设有400或800客户服务专线电话,每年365天开通,有专人接听服务,在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0.5小时内响应,小问题远程维修电话、微信、网络远程支持。如果不能解决,维修工程师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故障,确保紧急零备件供应。提供正规的备品备件价格表。零备件的购买,先交货后付款。并提供原厂或经认证的备件更换(需列明备件清单及质保期)。服务期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随时提供现场服务;如有维修响应超时、故障设备修复期限超过3个工作日而未提出解决办法、未按规定提供维保服务、或缺少服务确认单据等情况,甲方有权延迟退还履约款。 4、为了提高维修质量所设工程技术人员需要有全国支持的放疗设备工程师团队,工程师需具有医科达原厂或LA培训证书,并取得由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颁发的《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合格证,及其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检测报告、近两年放射职业健康体检记录。其中具有多年医科达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经验且具有原厂维修资质证书的工程师名,具有医疗设备维修《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工程师名。乙方需提供名LA物理师(可外聘),以现场或者远程形式提供临床应用专业支持,配合医院物理师完成加速器所有机械、光学、束流、剂量、影像的质量控制工作。 5、需提供每一年四次的设备定期保养(保养包含但不限于如下项目:设备清洁、系统性能测试及校准、机械或电气环境检测等)。每年结束后需提供整年度的维修报告并装订成册。 6、每年保证开机率≥95%(即正常开机达到347个日历日,停机不超过18个日历日);及时保证紧急配备件供应。 7、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为保障放疗设备维修安全,乙方需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范围需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8、乙方须具有经校正的所维修保修保养设备的专业维修工具、仪器,并提供序列号和需校正的工具仪器的校正记录文件。 9、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10、保修方案包含三方配套以外的所有零部件(ELEKTA的包含在内),保修方案包含控制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均在维修保养的范围内,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就不在维修保养范围内的特殊器件详尽列明,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 11、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一切非人为损坏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供应商须具有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装配、调试等的企业能力。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科达原厂技术规范;维修后设备性能指标达到出厂标准,并通过甲方验收。 13、因直线加速器保险于****到期,自合同到期之日起到2025年合同签订之日,在此期间如产生维修费用需由中标公司承担。 14、因乙方在维保过程中造成机器无法正常运行或损坏,即终止合同,并且更换原厂零配件、恢复设备正常运行。期间所发生的相关价款、成本、费用均应当由乙方承担。 | 十一、维保服务要求 1、乙方应具有服务团队,不得将本项目授权、分包或转包且相关资质均为乙方自有。 2、乙方须具有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装配、调试等的企业能力。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科达原厂技术规范;维修后设备性能指标达到出厂标准,并通过甲方验收。 3、乙方设有400或800客户服务专线电话,每年365天开通,有专人接听服务,在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0.5小时内响应,小问题远程维修电话、微信、网络远程支持。如果不能解决,维修工程师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故障,确保紧急零备件供应。提供正规的备品备件价格表。零备件的购买,先交货后付款。并提供原厂或经认证的备件更换(需列明备件清单及质保期)。服务期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随时提供现场服务;如有维修响应超时、故障设备修复期限超过3个工作日而未提出解决办法、未按规定提供维保服务、或缺少服务确认单据等情况,甲方有权延迟退还履约款。 4、为了提高维修质量所设工程技术人员需要有全国支持的放疗设备工程师团队,工程师需具有医科达原厂或LA培训证书,并取得由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颁发的《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合格证,及其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检测报告、近两年放射职业健康体检记录。其中具有多年医科达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经验且具有原厂维修资质证书的工程师名,具有医疗设备维修《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工程师名。乙方需提供名LA物理师(可外聘),以现场或者远程形式提供临床应用专业支持,配合医院物理师完成加速器所有机械、光学、束流、剂量、影像的质量控制工作。 5、需提供每一年四次的设备定期保养(保养包含但不限于如下项目:设备清洁、系统性能测试及校准、机械或电气环境检测等)。每年结束后需提供整年度的维修报告并装订成册。 6、每年保证开机率≥95%(即正常开机达到347个日历日,停机不超过18个日历日);及时保证紧急配备件供应。 7、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为保障放疗设备维修安全,乙方需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范围需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8、乙方须具有经校正的所维修保修保养设备的专业维修工具、仪器,并提供序列号和需校正的工具仪器的校正记录文件。 9、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一切非人为损坏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因乙方在维保过程中造成机器无法正常运行或损坏,即终止合同,并且更换原厂零配件、恢复设备正常运行。期间所发生的相关价款、成本、费用均应当由乙方承担。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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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石河子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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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石河子开发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艳玲、杨玲玉
电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