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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病理科联合实验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本溪 全部类型 2025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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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病理科联合实验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病理科联合实验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6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总体内容:

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双方合作建立“病理科联合实验室”,以满足点击登录查看的临床需求和学科建设,通过建立术中冰冻病理平台和远程数字化平台,为采购人提供临床病理基础服务,从而发挥病理科的基础诊断功能。并通过成交供应商具备的免疫组化及分子病理的诊断能力,使点击登录查看的病理科成为本市领先的病理诊断平台。

二、业务范围

双方(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合作的业务范围包含组织病理、术中冰冻、免疫组化、远程病理会诊及分子病理等全面的病理服务内容。

三、服务组织架构:

(1)成立“病理科联合实验室”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主任委员由采购人院领导担任,共同领导“病理科联合实验室”的运营、管理及发展。

(2)“病理科联合实验室”设置主任一名、运营经理一名(供应商负责)、质量负责人一名。

四、管理模式

1、决策规划与监督:由管理委员会负责

(1)督导“病理科联合实验室”整体规划的落实。

(2)人才引进、制定绩效考核方案。

(3)制定风险预防管理措施。

(4)涉及三重一大范围的事项需上报采购人管理机构进行审批。

2、业务开展、技术应用与质量监督:由“病理科联合实验室”主任负责

(1)业务开展和技术应用

包括病理科联合实验室日常业务运行与管理、技术应用等工作;协调“病理科联合实验室”与采购人各科室的关系。

(2)对供应商负责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3)实验室符合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4)保证按国家诊断检测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标本的检测诊断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5)拥有丰富远程病理诊断服务经验和良好运营能力;

(6)拥有权威医学院校的技术支撑,协助医院开展病理人员进修培训、协助医院开展继续教育、专题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

3、运营管理:由“病理科联合实验室”运营经理负责

(1)协助质量管理、成本控制、设备维护、试剂供应。

4、质量控制管理:

(1)“病理科联合实验室”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成立质量管理小组,承担“实验诊断中心”质量体系建设、质量管理控制工作,严格进行室内质量控制,确保国家、省临检中心室间质评全优。

(2) 质量负责人对“病理科联合实验室”质量进行监督,并承担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运行、外部检查和评比工作。

①误验例数:每季度不高于1例;

②漏检例数:每季度少于1例缺项;

③及时率:每季度大于99.5%;

④误报率:每季度不高于2例;

⑤危急值报告率和及时率达到100%。

5、人财物管理:

(1)人力资源管理:“病理科联合实验室”人员按照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岗位要求和岗位说明书,由采购人统一招聘、管理。

1)“病理科联合实验室”采购人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和薪资福利按照采购人现行薪资及福利核算办法,由采购人统一发放,由“病理科联合实验室”负责考核。

2)绩效方案:劳动关系隶属采购人的病理科联合验室人员由采购人制定绩效考核方案。

3)人员培训:供应商负责对“病理科联合实验室”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不少于2次/年/每专业领域(培训地点可由实验室人员依据实验室运行情况来选择),全面提升人员的技术水平,制定年度人员培训计划并提交采购人备案待查。

(2)财务结算管理:

1)检测数据确认:即病理科联合实验室日常实际检测工作所产生的医疗诊断业务实际检测数据,原则上以医院HIS系统和体检系统为准。

2)财务数据核算:双方财务人员根据“病理科联合实验室”提供的检测数据,按照辽宁省物价收费标准、等级医院收费标准或医保规定收费价格进行统计核定各项收入,若有增加合作项目或项目物价调整,双方可在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中约定或补充说明。

3)财务数据结算:一:入院医嘱开单由采购人按照辽宁省物价收费后按照约定结算比例跟供应商结算。

4) 结算方式:采购人安排固定的收费窗口,并安排人员收取检测项目费用,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比例按月向供应商支付相关费用。

(3)设备物资管理:

1)根据采购人现状,双方商定,合作协议签订后,供应商即可采购病理科仪器并在采购人完成装修验收后进场;合作过程中,经过双方沟通后如有调整品牌、型号或新增设备,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供应商负责“病理科联合实验室”合作期内新投入设备的保养。

2)供应商投入的设备由供应商负责保养,其它设备由采购人负责保养,并由双方共同使用和负责管理。

3)供应商协助“病理科联合实验室”拟定设备管理操作手册,并对设备操作人员培训上岗,以保证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与校准等管理符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供应商负责投入设备的校准、性能验证、维修等服务。

4)参照采购人提出的要求,“病理科联合实验室”所使用的全部试剂(不包括需国家特批采购的试剂)由供应商统一供应,危化品类由采购人统一采购,供应商保证所供应的试剂质量合格、供货及时,所有的试剂、耗材按每批次的合格证要交给采购人备案。合同期内,采购人不再自行采购设备、试剂。

6、党建、行风与安全管理:

(1)按照采购人党委部署,落实党建工作各项要求。

(2)行风管理:落实采购人行风建设要求,所有人员应遵守国家卫健委医疗行风建设要求和本溪市卫生行业服务规范。

(3)安全管理

1)“病理科联合实验室”主任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病理科联合实验室”治安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2)建立健全“病理科联合实验室”安全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指导、监督中心人员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3)对“病理科联合实验室”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和安全知识培训。

五、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期限:共3年(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每年度预算金额);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二年沿用,并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相对固定、采购预算执行良好、价格变化幅度小,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六、服务要求

(1) 提供特殊检查项目所需要的相关耗材、知情同意书、专用申请单等。

(2) 需按照公开的诊断项目本的报告时间内为采购人出具报告。

(3) 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标本用于他用。

(4) 有为用户保密的义务,未经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委托诊断的项目、诊断的内容、诊断的结果。

(5) 检测样本、检测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为用户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挪作它用。能够按照国家、按用户要求妥善保存及销毁检验后样本。

(6) 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不受任何诱使或压力的对诊断结果进行修正及更改。

(7) 具有快速的客户服务反应机制,如有针对供应商或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的投诉或需处理的情况,供应商应派代表在半日内到达医院及时沟通处理;若主要针对采购人的投诉或需处理的情况,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采购人及时沟通处理。

七、实验室场地及IT建设:

“病理科联合实验室”场地装修及维护、医疗固液废处理、临床标本采集及科室间标本运输、安保、清洁由采购人负责,改造和装修满足生物安全、消防等相关规定,保证“病理科联合实验室”资质的完整性及合法性,主导接受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并负责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和整合相关医疗卫生资源,推动“病理科联合实验室”的规范、健康、良性发展。

八、供应商的权利义务:

1、供应商负责“病理科联合实验室”的实验室设计,设计中应注意点击登录查看的特点和需求,满足生物安全等相关规定,最终设计稿由双方书面签字盖章确认。

2.1供应商负责“病理科联合实验室”检测所需的设备和试剂,同时包含设备的校准、性能验证、维修、保养和维护,如遇设备故障,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书面通知后的24小时内响应、完成保修服务;如24小时内无法修好需应急处理的,由供应商联系送检其他实验室。设备应满足检验“病理科联合实验室”实际临床需要,满足院外业务拓展空间及医院业务发展空间。

2.2具体设备及参数要求详见附件一

3、供应商负责“病理科联合实验室”的试剂耗材的供应,在保证试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供应商推荐和选择的试剂供应商及品牌需满足采购人要求,并确保试剂耗材质量。

4、供应商有责任全力支持“病理科联合实验室”质量体系在医院内的执行。

5、供应商应支持“病理科联合实验室”开展科研和课题申报及重点专科建设,依据医院相关管理办法,“病理科联合实验室”应享受其它科室相同的待遇。

6、供应商提供质量体系建设指导,人员培训,监督检查。

7、供应商负责开拓本溪县及周边地区业务,承接相关的服务工作,配备相应的外联人员、服务人员,并维护采购人的社会形象,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合作期内,通过提供的综合服务对病理科术平台升级和服务能力提高,包括:提供病理先进仪器设备、技术和专家支持、 信息化建设方案、对外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完善采购人医联体相关医院病理服务)和市场拓展等服务。在签订合作协议后,采购人同步进行场地改造,供应商负责仪器设备进场,采购人完成装修验收后三个月内保障主要仪器设备的落地。

8、为“病理科联合实验室”建立起与医学病理诊断相关的检测前、中、后电话咨询及诊断后随访服务。

9、供应商有权利及义务参与采购人主持召开的病理科相关医疗会议和管理会议。

10、供应商在采购人等级医院评审、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等工作中应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各项检查任务,并确保成绩优异,如因供应商因素导致采购人评比失分,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九、费用支付:院方按月结算检验费用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发票、结算明细)

十、检测内容:组织病理、细胞病理、术中冰冻、远程病理、免疫组化、分子病理等。

具体检测项目及报价附件二

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设备,不得设置第三方密码,不允许以接口费、端口锁定、项目锁定等要求限制采购方使用,采购方有权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进行科研、新技术等项目的开展。

②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要能够能够匹配采购方未来将要开展的试验项目,设备的适配性要满足采购方可以做其他项目的需求。

③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接触临床科室,私下接收临床科室的检验样本,故意减少样本量以规避达到开机样本数的要求,导致采购方人员无法学习该项目的病理技术。

附件一 设备参数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参数要求 数量
1 荧光显微镜 1.研究级正置显微镜,可作明场/荧光的观察 2.调焦:载物台垂直运动方式距离不小于25mm,带聚焦粗调上限停止位置,粗调旋钮扭矩可调,最小微调刻度单位≤1微米 3.照明装置:内置透射光照明器,高亮度LED光源,寿命大于50000小时,带光强管理功能,带色彩校正滤光片。 4.滤色镜可与倒置荧光显微镜通用 1台
2 冰冻切片机 1.不低于27个速冻点,其中至少包括4个速冻点有半导体辅助制冷; 2.最低温度可达-55℃±2℃ 3.品头进样具有记忆功能 4.切片垂直行程不小于64mm,水平进样行程不小于28mm 5.冷冻箱体温度5℃到-35℃可调 6.可以定时自动除霜,也可以手动除霜 7.切片厚度范围1-100μm,修片厚度范围5-500μm 8.具有切片计数功能 9.箱体照明亮度、角度可调节 1台
3 数字病理切片扫描仪 1.切片同时装载数量:不低于5片 2.光学物镜:进口高级平面复消色差物镜 3.扫描速度: 不低于15mm×15mm的标准扫描范围,在 20倍率下的扫描时间≤40秒 4.扫描倍率:20 倍/40 倍 5.扫描区域:自动识别和人工设定均可 6.扫描分辨率:≤0.50μm/pixel(20×), ≤0.25μm/pixel(40×) 1台
4 病理组织漂烘仪 1.温控范围:漂片、烘片、烤片三部分独立温度控制,至少30—85℃可调,自动恒温 2.烤片室可容纳至少3个30至40片的染色架,也可同时放入不少于2个250ml的烧杯熔蜡,能满足大批量工作需求 3.同时可处理不低于40块玻片 4.烤片室可根据温度设定不同的烤片时间,有声音报警 1台
5 组织脱水机 1.液缸数量:不少于12只 2.可储存程序量≥8套。 3.标准包埋盒处理量≥80个。 4.处理时间:1分钟—99小时内任意设定。 5.温度控制:至少50℃—70℃。 6.蜡缸温度:50℃—70℃可任意设置,直热式加温;硅胶贴膜加热、具有双重过热保护装置; 7.自带停电保护装置,性能可靠,增大标本处理的安全系数。 1台
6 组织取材台 1.外形尺寸:不低于1000mmx750mmx1950mm 2.系统排风量:≥500-600m3/h,百叶式不锈钢排气孔,高效吸风,排出有害气体 3.柜顶至少装有日光灯与可移动射灯,便于在光线暗的时使用 4.台面采用不锈钢板制作而成,耐磨、耐用,便于清洁 5.可调式冷热水龙头,可与热水器或实验室热水管道相连 1台
7 石蜡切片机 1. 切片厚度设置:1至10μm,增量不高于1μm:10至20μm,增量不高于2μm:20至60μm,增量不高于5μm 2. 粗修档位:不低于15μm,35μm 3. 样品定位:水平至少8°垂直至少8°可360°旋转 4. 水平进样:不低于27mm 5. 垂直进样:不低于70mm 1台

附件二:检测项目及报价

参考物价编码 项目名称 单位 收费
****00000 冰冻切片检查与诊断 330元
****00000 病理会诊 220元
****00000 显微摄影术 50元
****00000 快速石蜡切片检查与诊断 242元
****00001 快速石蜡切片检查与诊断加收 22元
****10000 液基薄层细胞制片术 198元
****00002 HPV分型检测 337元
****00003 HPV-DNA 检测 390元
****00000 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132元
待定 肠癌精准诊疗Mini套餐 2000元
待定 肺癌精准诊疗Mini套餐 2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期限:共3年(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每年度预算金额);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二年沿用,并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相对固定、采购预算执行良好、价格变化幅度小,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17时00分至****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7、供应商须到达开标现场。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戎、王亚男、王一迪、许帅宏、芦玲玲、李馨悦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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