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1×66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外部审查服务
发布时间:**** 10:27:11
一、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名称:华电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1×66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外部审查服务
三、供应商: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四、公式开始时间:**** 10:30:00
五、公示结束时间:**** 10:30:00
六、公式周期:3天
七、采购内容:
对设计院编写的项目总平面方案、初步设计文件等相关报告进行咨询评审,对报告符合GB 50660-2011《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DLT5427-2009《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情况和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合理性把关并出具审查纪要,负责对初步设计审查纪要出具后,勘察设计单位所编制初步设计收口文件进行审查,出具最终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并以单位名义正式行文至委托方。
八、直接采购理由:
需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集团公司规定或审定的其他情形
九、直接采购说明:
本次采购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采购采购适用情形:依据《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限额以上适合采用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招标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第七项供应商不足、区域性等原因不适合进行招标的;第八项须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其中:(一)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认定的火电基建可研及初步设计审查公司仅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有限公司一家;(二)1×66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于****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批复可研收口审查意见,须保持项目审查的一致性。
十、法律法规依据:
依据《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限额以上适合采用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招标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第(七)项供应商不足、区域性等原因不适合进行招标的;第(八)项须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
十一、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直接采购采购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实名向异议受理人提出。
异议受理人:王志斌
异议受理人电话:****
异议受理人邮箱:****@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