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行政处罚记录(提供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截图); (3)须具有高校经营经验,正在运营的案例不少于2家(须提供相关经营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4)意向承租方如为运营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生产企业、运营软件平台开发者对本项目出具的直接授权(须提供相应授权证明),注明洗衣机设备(洗衣机、烘干机和洗鞋机)的品牌、容量、功能,提供洗衣设备的实物全视角照片;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3)意向承租方须自主经营该店铺,不得越界经营,不得将该场地转租、分租,且须自主经营该店铺,不得将该店铺经营业务标段、转让,并保证提供的服务或售卖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徐州市市区同类服务或商品的价格,并保证明码标价,价签齐全; (4)意向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出租方校园相关管理规定,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确保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不销售“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变质商品; (5)意向承租方的经营范围须在出租方规定的范围内,不得售卖任何自制食品、分装食品饮料、烟草及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不得经营任何超越该房屋租赁用途和经营范围之外的经营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