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1 | 其他家具 | 活动用桌 | 无 | 无 | 个 | 1 | 否 | 是 | 是 | 1张活动用桌+12把椅子活动用桌:长5m、宽1.4m、高0.76m,椅子:长70cm、宽68cm、椅背高104cm、扶手高65cm,活动用桌:E1级密度中纤板+三聚氰胺饰面板经过防虫、防腐、烘干等处理。桌面下反边采用白色同材质板材,下反高速≥30公分,油漆:国际环保油漆成品,双层设计台面。四角圆边处理,整体为弧形,封边:采用先进的PVC倒角封边工艺,进口热熔胶封装。颜色:千叶胡桃+奶咖,投标上传甲醛检测报告。椅子:超纤皮+电镀钢脚内衬45°高回弹海绵,钢脚久坐不变形,不塌陷,皮面选择超纤皮,细腻易打理,透气性好。颜色:米黄+咖色,投标上传甲醛检测报告。备注:活动用桌带多功能插座。。1.报价应包含运输、装卸、安装、税金、上楼、等一切费用,送货到指定地点,。2.投标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3.为保证商品正品及采购人权益、投标人需上传不低于1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营业执照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材料,不上传者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后即默认满足电子卖场比价规则及项目要求,低价中标后不履行合同订单及货品不满足验收要求,后续将退货及投诉至电子卖场。 |
1. 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 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 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 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 其他资质文件:
① 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
② 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 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 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 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 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 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