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兽用原料药产线技改升级及节能降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中有关规定,现将点击登录查看兽用原料药产线技改升级及节能降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兽用原料药产线技改升级及节能降耗项目
2)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3)建设性质:技改及其他
4)项目投资:10000万元
5)建设地点:应城市****
6)项目概况: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新增提取及制粒干燥设备,泰乐菌素产能提升至3000吨/年,泰万菌素产能提升至1200吨/年,新增莫能菌素2000吨/年,盐霉素9000吨/年,硫酸粘杆菌素500吨/年,配套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新增储能、空压、搅拌等系统节能降耗升级改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应城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湖北盈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联系电话:****
E-mail:****@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公告于下,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公众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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