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来宾市年产10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场地平整施工招标代理的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集团下属点击登录查看拟通过竞价选取的方式选择一家招标代理负责关于来宾市年产10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场地平整施工招标的事宜。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单位报名。具体要求及说明如下:
一、服务内容:负责来宾市年产10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场地平整施工招标代理相关工作事宜。
二、服务单位要求:具备开展招标代理工作的能力,熟悉项目招标代理全过程,并配备有专业人员。同时,还应对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均不存在向公职人员行贿等行为做出承诺,若存在与采购人在纪检监察机关查询结果不一致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宣布取消中选资格。
三、价格方式:总价包干(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开标费、评标费、场地费、刊登招标公告费、外地专家接送及食宿费等所有费用),除此以外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招标代理费报价区间为:30000元(含)-35000元(含)(报价须在区间范围且唯一)。
五、竞价采购报名文件组成:
1.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1);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3.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附在密封袋内即可);
5.委托授权证明(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不需要提供)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报名文件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所有文件均要求加盖公章,外层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不按此要求提供的报名文件按无效处理。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工作完成。
七、服务单位选取方式:从成功报名的服务单位中选取符合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服务单位作为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如有两家或以上报价最低且一致,将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报价最低的服务单位进行排序,原则将确定排序第一的服务单位作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有效报名的服务单位少于三家,将重新发布公告)。
八、报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8:00止(资料提交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2:00、15:00-18:00),超过此时间报名为无效(评定时间、地点由采购人另行安排,服务单位无须参加)。
九、提交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广西来宾市翠屏路399号金创中心6#13层1321,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材料,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共同约定。
附件:
1.报价函
2.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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