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妇女之家”功能提升项目,丰富“妇女之家”服务内涵,按照《佛山市实施广东省“妇女之家”功能提升项目工作方案(2023—2025年)》文件要求,点击登录查看现公开发布“红色明阳 巾帼同行”高明区****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上午9:00-10:30带齐服务项目书(含项目方案、资质证、报价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密封好)、有效的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区****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红色明阳 巾帼同行”高明区****
【服务对象】
高明区****
【实施地点】
高明区明城镇
【实施时间】
2025年3月至2025年12月
【项目金额】
5.2万元
【内容要求】
(一)宣传到家
依托辖区****
(二)培训到家
开设妇女群体电商、南粤家政、农技知识等相关培训班不少于2场次,提升妇女就业创业能力。开展妇联执委、骨干姐妹的交流与学习不少于1场次。育龄妇女卫生保健、家长家庭教育指导等多元服务不少于2场次。
(三)送法到家
链接检察院、法院及相关部门开展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生产经营、公共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少于3场次,帮助妇女群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四)关爱到家
开展单亲特困母亲、育儿“宝妈”、大龄女性等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活动,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困境儿童工作,各类关爱帮扶活动不少于3次。
(五)活动到家
结合明阳村妇女儿童实际需求,围绕“巾帼心向党”、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儿童友好”等主题,开展“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以及各类传统节日文体活动不少于4场次。
其他要求:项目期间服务妇女儿童累计不少于500 人次,工作宣传的次数不低于服务内容开展次数的80%,参与活动的妇女群众和基层“妇女之家”负责人满意度均不低于 90%。需接受并通过上级妇联督导巡查。
【资质条件】
1.依法在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专业资质以及相关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企业均可参与项目申报,有妇女儿童社会工作专项服务丰富经验者优先。
2.承办单位需独立完成项目工作,不得转包或分拆交由其它机构完成。
3.承办单位动员社会资源能力强,能够有效整合利用社区资源,能为妇女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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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