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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分公司生产保障运输、吊装(苏里格)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天津分公司生产保障运输、吊装(苏里格)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天津分公司)生产实际需求特制定2025年天津分公司生产保障运输、吊装(苏里格)项目招标方案,本次招标控制价:160万元(不含税),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2招标范围:为天津分公司西部项目部(苏里格)提供15、18、20吨载重卡车, 20、30吨挂(板)车,25、35、55吨吊车及8吨自卸吊等车型运输和吊装生产设备、测井仪器、生产物资等,提供70、80、100吨吊车进行桥射联作等施工作业。服务范围主要在内蒙古乌审旗区****
2.3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控制费用不超过160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以中标单位实际情况为准)。以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不保证招标金额全额使用。
(1)运输车辆最高限价
序号 车型 标准吨位(吨) 定额车日行程 (公里) 定额里程利用率(%) 最高限单价(不含税)
元/吨公里
1 载重卡车 15 190 56 0.57
2 载重卡车 18 190 56 0.57
3 载重卡车 20 190 56 0.57
4 挂(板)车 20 190 52 0.58
5 挂(板)车 30 160 50 0.58
(2)吊车运费最高限价
a、汽车起重吊
序号 车型 标准吨位(吨) 定额车日工作小时(小时) 最高限单价(不含税)
元/吨小时
1 汽车起重吊 25 7 8.53
2 汽车起重吊 35 6.5 8.53
3 汽车起重吊 55 6.5 8.53
b、自卸吊、桥射联作等施工用吊车
序号 车型 标准吨位(吨) 定额车日工作小时(小时) 最高限单价(不含税)
元
1 自卸吊 8 8 1190
2 桥射联作等施工用吊车 70 24 5650
3 桥射联作等施工用吊车 80、100 24 5850
(3)长途运费结算价格
序号 类 别 最高限单价
(元/吨公里)(不含税) 备 注
1 300公里以内(含300公里) 0.53 往返过路过桥费由甲方承担
2 300公里以上(15吨及以下车型) 0.45 往返过路过桥费由乙方承担
3 300公里以上(15吨以上车型) 0.39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单价,投标人依据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报出唯一一个下浮系数Y%,Y值为整数。投标人只能报同一下浮系数,投标人报出的下浮系数必须大于等于0,否则否决其投标。
费用结算规定:1)载重卡车、挂(板)车、汽车起重吊、长途运费价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自卸吊、桥射联作等施工用吊车价格四舍五入保留整数。2)台班费单价按如下规定执行:①自卸吊、桥射联作等施工用吊车按成交价签订;②运输车辆按标准吨位(吨)、定额车日行程 (公里)、定额里程利用率与元/吨公里成交价之乘积四舍五入保留整数签订;③汽车起重吊按标准吨位(吨)、定额车日工作小时(小时)与元/吨小时成交价之乘积四舍五入保留整数)签订。
吊车值班往返路程按吨公里计费,吨公里价格按卡车标准;桥射联作施工用吊车,往返路途按0.5元/吨公里计算。
载重车辆值班车作业时间在四小时以内的(含四小时),按半个台班计费;四小时至八小时的按一个台班计费;超过八小时按实际作业时间计费。吊车值班作业时间在半个定额工作时间以内的,按半个台班计费;半个定额工作时间至定额工作时间的,按一个台班计费;超过定额工作时间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计费。
载重车辆因项目方原因造成待装卸时八小时以内(含八小时)按半个台班计费,八小时(不含)至24小时(含)的按1个台班计费,超过24小时的按前述方式累计计费。
进行桥射联作等生产配属服务时以配属天数(日历天)计费(配属服务指使用吊车吊装仪器设备进行作业),吊车在施工现场如因项目方原因造成压车的,每个日历天按0.3天计费(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压车当日已计入配属天数的不再计算压车时间,其它原因造成的压车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服务内容:提供15、18、20吨载重卡车, 20、30吨挂(板)车,25、35、55吨吊车及8吨自卸吊,桥射联作施工用70、80、100吨吊车的运输及吊装服务;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止;
2.6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2.8服务标准:按照甲方需求的车型、时间、路线及时完成运输及吊装任务,高效保证生产运行;所运输及吊装货物、设备必须完好无损;
2.9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资质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生产经营场所(提供土地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身份证投标人与授权人一致;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至****同类业绩累计金额(含税)不低于80万元,提供业绩汇总表,包含合同名称、合同相对人、签约金额(含税)、结算金额(含税)、发票号码、开具金额(含税)等关键信息(以发票含税累加额为准)。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需要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提供会计师事务电话以便现场查询,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人员要求:
(1)每车配一名驾驶员。要求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驾驶车辆相符,具备从业资格证。
(2)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本项目的整体运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1名,负责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人员证件要求:
①驾驶员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中任意一种,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否则无效)、中国石油测井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作业现场人员HSE培训合格证书(无合格证书的需提供签订合同后按培训安排取得中国石油测井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作业现场人员HSE培训合格证书的承诺)。
②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中国石油测井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合格证书(无合格证书的需提供签订合同后按培训安排取得中国石油测井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合格证书的承诺)。
3.5车辆要求:
(1)车辆行驶证中车辆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即车辆自有,其中70吨(含)至100吨(含)吊车至少一辆为自有即可(70吨(含)至100吨(含)吊车非自有车辆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
(2)车型和数量满足如下要求:(高吨位车可投低吨位,但不能重复,结算时按低吨位车型价格进行结算)。
序号 车型 标准吨位(吨) 数量(台)
1 载重卡车 15 2
2 载重卡车 18 6
3 载重卡车 20 3
4 挂(板)车 20 1
5 挂(板)车 30 1
6 汽车起重吊 25 2
7 汽车起重吊 35 5
8 汽车起重吊 55 3
9 自卸吊 8 2
10 桥射联作等施工用吊车 70 2
11 桥射联作等施工用吊车 80 2
12 桥射联作等施工用吊车 100 1
合计 30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车辆清单、保险单、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主页、副页、最新且在有效期内的年审页及车辆照片、非自有车辆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租赁协议)。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暂停投标资格:在中石油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在中石油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现场查询)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要提供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参加本项目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记入失信记录。
③投标人承诺:1)确保甲方用车需求;2)自行处理并承担运输、吊装过程中因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引起的纠纷、法律责任、各类损失,所提供车辆及人员发生的一切事故等与甲方无关,自行处理运输、吊装过程中涉及的工农纠纷。3)评标时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未取得中国石油测井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驾驶员未取得中国石油测井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现场作业人员HSE培训合格证的在签订合同后按培训安排取得相应证书。
注:以上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至****24时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包)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购买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 1.7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或银行保函。①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通过企业网银向昆仑银行指定账户支付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②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置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组织单位。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
银行账号:********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
联系人: 刘 工 邮箱: ****@qq.com
电 话: **** 手机: ****
投诉受理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意见与建议: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2025年2月
平台操作指南.zip
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xls
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