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大月河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 | ||
挂牌价格 | 30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面积:约150亩,本项目发包期限****至****(不满4年按4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承租方竞价同时交纳保证金130000元、合同竞价成功后,保证金3万元转当年承包费,保证金10万元转环境卫生押金,合同到期后带押金条到村委会办理退费手续)。 2、发包方不负供电,原有的低压线路和上水垄沟及排水所用的水利及地上设施产权归发包方所有,所有设备无偿归承包方使用,维修费用归承包方自负。 3、合同期间如土地被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该地块,承包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发包方退回剩余的承包费用及保证金,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款归承包方,土地补偿归发包方。 4、发包方不保水源、水电及提水设施所发生的费用,承包方自行解决,水电费自理。 5、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内,必须搞农业种植及渔业养殖、不允许在土地内搞其他经营和建设。不得卖土。不得在承包的土地内私自种植树木,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必须保证承包土地的完整。 6、在承包期内,一切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7、此零散地承包方不享受国家种植粮食补贴款。 8、沟渠养殖用水不能超过警戒水位,不能给村民造成损失,沟渠中的水允许村民浇灌菜园及农作物,承包方必须保证沟渠及坑塘的环境卫生。 9、承包方不得已任何理由阻止村民排涝放水。 10、参加竞价者视为同意以上各项条款。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 |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及渔业养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3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5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