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视力筛查比选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拟委托一家专业医疗机构对全校看展学生视力筛查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单位参加项目比选。
一、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眼科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月27日(每天9: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德育处(C311办公室)
(四)申请人现场报名并递交以下资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筛查使用的仪器设备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和检测,并定期接受计量检定和校准,并将有效期内的仪器设备检验报告交学校留存);
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5、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6、提供具备眼科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7、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