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安县畛河东岸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54.85.18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 月1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5-7;
2、项目名称:新安县畛河东岸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项目(项目代码: 2305-41****-724237);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8元;
最高限价:****.78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护岸、建设溢流堰、管理道路、生产桥及过路涵等;
(2)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3)工期:10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9)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6、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面向中小企业:是;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7、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招标,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54.85.189);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54.85.189)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54.85.189)。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仓头镇新仓大道1号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1393883202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上海市****
联 系 人:曹女士
联系方式:15239873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方式:1523987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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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