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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15,000.00
(四)采购需求:
计
控制单价 量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元) 单
位
对学校重大决策、
规范性文件、重要
规章制度等进行论
证与合法性审查,
提供意见或建议;
对学校重大行政行
为、重大事项的风
险性进行评估论
证,提出意见或建
议;参与学校对外
签订的各种合同、
协议的审查、提出
意见或建议;接受
学校委托,参与学
校有关法律问题谈
判,调解涉及学校
的重大法律纠纷,
代理学校诉讼、仲
裁、复议等活动,
维护学生、教职
工、学校的合法权
益;协助学校开展
法制教育宣传、法
律知识普及活动;
为学校、教职员工
提供一定的法律咨
询服务;代为协调
学校的劳动用工关
系,通过非诉讼方
式协调学校与教职
工之间的劳动人事
争议;经另行委托
担任各类民事和行
政纠纷案的代理
人,进行或参与调
解、仲裁和诉讼;
经另行委托代理学
校各类经济案件、
民事案件及行政案
件的调解、和解、
仲裁、复议、诉讼
2 及执行工作;处理
1 人员要求:
2025 1 13 学校的非诉讼法律 1 15,000 项
服务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事务。项目服务要
求简述:中标人应
当勤勉、尽责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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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约定的法律事务
工作;应当以其依
据法律法规作出判
断,尽最大努力维
护采购人合法利
益;应当在取得采
购人提供的文件资
料后,及时完成委
托事项,并应采购
人要求通报工作进
展,对涉及采购人
的原始证据、法律
原件和财物应当妥
善保管;在担任常
年法律顾问期间,
不得为采购人员工
个人提供任何不利
于采购人的咨询意
见;在本合同履行
过程中或双方约定
的期间内,在涉及
采购人的对抗性案
件或者交易活动
中,未经采购人同
意,不得为与采购
人具有法律上利益
冲突的另一方就本
案件或者本次交易
提供法律意见或代
理;对获知的采购
人商业秘密负有保
密责任,非由法律
规定或采购人书面
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应当
依据司法部门关于
律师事务所档案管
理办法,建立采购
人业务档案。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对学校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要规章制度等进行论证与合法性审查,提供意见或建议。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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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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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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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