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环境执法监测装备参数的论证会
各潜在设备厂商: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我公司组织的关于“点击登录查看关于环境执法监测装备参数的论证会”开展前期参数论证会,各潜在设备厂商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请准备相关资料开展现场论证会: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论证设备名称:便携式V0C气体检测仪、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经分析仪(GC色谱法分离甲烷+FID)、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气体分析仪、便携式大气采样器、射线烟尘直读测试仪、便携式臭氧分析仪、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树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展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査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三、论证时间及地点
1、在公告期限内(****-****),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潜在设备厂商,将报名资料及有关本项目产品的技术资料(需体现产品名称发送至代理机构备案确认,邮箱****@qq.com,代理机构确认后即可参加此次论证)。
2、论证携带的资料:
(1)有关本项目产品彩页、检测报告、技术白皮书等技术材料,(未携带至现场的可在论证时间通过邮箱等形式发送)。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单位公章。
3、论证时间及地点: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四、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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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发布;
2、本次论证采用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
六、对本次论证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
项目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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