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集团废旧物资销售公告
一、根据集团业主公司要求,对如下废旧物资进行统一招标销售:
1.标的物资名称、数量及底价
标的一金额
序号 | 物资名称 | 存放地点 | 数量约(吨) | 底价(元/吨) | 金额(元) | 备注 |
1 | 碳钢 | 西环城路 | 333.40 | 2,376.00 | 792,158.40 | 1. 此三项不得单报。 2.以实际检斤重量为准。 |
2 | 铸铁 | 西环城路 | 29.00 | 3,126.00 | 90,654.00 | |
3 | 紫铜 | 西环城路 | 7.60 | 78,650.00 | 597,740.00 | |
标的金额 | 1,480,552.40 |
标的二金额
序号 | 物资名称 | 存放地点 | 数量约(吨) | 底价(元/吨) | 金额(元) | 备注 |
1 | 碳钢 | 西环城路 | 758.30 | 2,376.00 | 1,801,720.80 | 1.此三项不得单报。 2.以实际检斤重量为准。 |
2 | 铸铁 | 西环城路 | 60.00 | 3,126.00 | 187,560.00 | |
3 | 紫铜 | 西环城路 | 14.60 | 78,650.00 | 1,148,290.00 | |
标的金额 | 3,137,570.80 |
2. 本标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分别竞标,也可一起竞标。
二、招标资格要求:
1.参与招标的必须为企业、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2.报名时向“招标联系人”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电子版。
3.参与招标的企业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客户需将汇款底单或汇款银行流水(注明:都是银行出具的盖章纸质版)报名截止前送达相关工作人员,此凭证作为与财务核对及退款有效凭证,会议现场不接受现金。
5.会议当天以收款公司财务确认到账的押金情况为准,筛选客户参会权限。
6.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将现场所有废旧物资全部拉走,在此过程中,如果保证金额不足,须预先向我方账户打入保证金方可继续实施。
三、保证金:
所有参与招标的企业需要上交投标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前交至公司指定账户,(本次招标,参与者上交对应表格的保证金)具体如下表:
标的一保证金:
序号 | 物资名称 | 存放地点 | 数量约(吨) | 底价(元/吨) | 金额(元) | 保证金缴纳金额 |
1 | 碳钢 | 西环城路 | 333.40 | 2,376.00 | 792,158.40 | 158,431.68 |
2 | 铸铁 | 西环城路 | 29.00 | 3,126.00 | 90,654.00 | 90,654.00 |
3 | 紫铜 | 西环城路 | 7.60 | 78,650.00 | 597,740.00 | 119,548.00 |
标的总金额 | 368,633.68 |
标的二保证金:
序号 | 物资名称 | 存放地点 | 数量约(吨) | 底价(元/吨) | 金额(元) | 保证金缴纳金额 |
1 | 碳钢 | 西环城路 | 758.30 | 2,376.00 | 1,801,720.80 | 360,344.16 |
2 | 铸铁 | 西环城路 | 60.00 | 3,126.00 | 187,560.00 | 187,560.00 |
3 | 紫铜 | 西环城路 | 14.60 | 78,650.00 | 1,148,290.00 | 229,658.00 |
标的总金额 | 777,562.16 |
1、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未中标者十至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如客户在开标截止时间后退出投标的(包括中标之后不签订合同),客户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录入销售记录。
3、投标过程中如出现低于底价的报价,视为废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录入销售记录。
4、如果排名第一的报价放弃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可以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依次类推;也可重新招标,由招标方自行确定。
四、竞价方式:
竞价会现场采取公开竞价,2轮报价,最高价中标方式。第1轮报价由公司联络员现场唱标,公布竞价结果,再进行第2轮报价,客户第2轮报价不得低于第1轮报价,低于第1轮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以第1轮报价为准。2轮报价后,由联络员唱标并予以排序,按照最高价成交原则,确定最终成交客户。如出现最高价格相同的报价,则由最高价客户依次进行再次报价,直至最高价成交。
五、报名、招标时间和地点:
1、报名:企业报名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缺席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章及法人章)。
2、报名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上午11:00时前。
3、报名地点:大成集团点击登录查看西环城路886号信访中心(可电话、微信报名)。
4、招标时间与地点:****上午9:00时,大成集团点击登录查看兴隆山办公室会议室,迟到的客户不得参与。
六、保证金帐号:
户 名:长春大金仓玉米收储有限公司
账 号:4**** 888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行 号:****
备 注: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1、招标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铮:****(负责与客户的衔接/报名,报名咨询,组织招标,中标结果会签)
2、财务联系人:宋大伟:****(负责收纳保证金、非中标客户退款等工作)
3、工厂联系人:李艳宝:****(负责客户实地现场看货,办理后续交款等相关手续)
八、特别说明:
1.如遇不可抗原因:如政策变动、政府行为或此次招标涉及的相关公司政策变化、税务变动、银行账户变动、自然灾害等,我方相关公司可以终止招标行为且一切的最终解释权在我方及我方的相关公司。
2.每个标的施工限期为合同生效后30天,如遇施工困难的,经双方协商可展期10天,到达施工期限将终止合同并结算,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纪委监督:
1、信访举报电话号码:吉林省纪委举报电话12388
2、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吉林省纪委举报网站:http:****
3、信访举报地址: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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