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市辖区 | 所属行业:道路运输业 |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养护工程沥青类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养护工程沥青类材料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养护工程沥青类材料采购项目。
2.1.2交货地点:按照材料采购清单中地址交货。如招标人向供货方发出变更交货地点通知的,供货方应按照招标人要求送货,招标人不因此额外向供货方支付任何费用。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招标人需求随时供货,按通知要求分批次送货。
2.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养护工程沥青类材料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附件1)。分为1个标段。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2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2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2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的生产能力需满足供货需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2 月 23 日 9 时 00 分至2025年 2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3 月 1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招采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
联 系 人:张德祥(项目负责人)、张光磊、张宁
电 话:****、13229867006
8.附件:
1、材料采购清单
2、资格审查条件
3、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材料采购清单
序号 | 所属分中心 | 工程名称 | 混合料类型/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送货地址 | 备注 |
1 | 邢台分中心 | 石安分公司2025年路面病害处治工程 | 2.5cm高弹抗裂罩面层 | 基质沥青 | 70#道路石油沥青 | 吨 | 418.34 |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等甲方指定地点 | |
2 | 邢台分中心 | S072邢衡高速邢台段2025年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 AC-13C、AC-20C改性沥青混凝土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1148.75 | 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等甲方指定地点 | |
3 | 邢台分中心 | 石安分公司2025年路面病害处治工程 | AC-13C、AC-20C改性沥青混凝土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220.86 |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等甲方指定地点 | |
4 | 邢台分中心 | 石安分公司2025年路面病害处治工程 | SMA-10、SMA-13改性沥青混凝土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1469.87 |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等甲方指定地点 | |
5 | 衡水分中心 | G20青银高速2025年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 AC-13C、AC-20C、SAC-10改性沥青混凝土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4780.57 | 石家庄赵县、藁城等甲方指定地点 | |
6 | 衡水分中心 | G45大广高速2025年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 AC-13C、AC-16C、AC-20C、SMA-13、ESMA-13改性沥青混凝土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7715.85 | 邢台市清河县、威县;衡水南宫市;保定高阳县等甲方指定地点 | |
7 | 衡水分中心 | 大广高速2025年路基综合治理工程 | AC-13C沥青混凝土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21.24 | 保定市高阳县等甲方指定地点 | |
8 | 沧州分中心 | G1811黄石高速2025年部分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 AC-13CSMC、AC-20SMC改性沥青混凝土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508.64 | 石家庄藁城等甲方指定地点 | |
9 | 沧州分中心 | 黄石高速2025年武强、献县服务区车道改造工程 | AC-13C、AC-20改性沥青混凝土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250.53 | 石家庄藁城等甲方指定地点 | |
10 | 沧州分中心 | 京沪分公司2025年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 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中粒式混凝土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406.87 | 沧县等甲方指定地点 | |
11 | 沧州分中心 | 京沪分公司2025年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 1cm微罩面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1.89 | 沧县等甲方指定地点 | |
12 | 沧州分中心 | G1811黄石高速2025年部分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 2×10cmATB沥青稳定碎石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20.19 | 石家庄藁城等甲方指定地点 | |
13 | 承德分中心 | 承德分公司2025年安全隐患风险点处治工程 | AC-13CSBS改性沥青混凝土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2.43 | 承德市等甲方指定地点 | |
14 | 承德分中心 | 承德分公司2025年路基沉陷与拦水带病害处治工程 | AC-13CSBS改性沥青混凝土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45.91 | 承德市等甲方指定地点 | |
15 | 雄安分中心 | 廊坊分公司2025年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 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141.29 | 三河市等甲方指定地点 | |
16 | 雄安分中心 | G18荣乌高速2025年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 AC-13C、AC-20C改性沥青混凝土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98.8 | 涞水县等甲方指定地点 | |
17 | 秦皇岛分中心 | G1京哈高速宝山段2025年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 AC-13C、AC-20C改性沥青混凝土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4257.04 | 秦皇岛市、唐山市等甲方指定地点 | |
18 | 秦皇岛分中心 | 京哈北线分公司2025年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 AC-13C、AC-20C改性沥青混凝土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356.41 | 三河市等甲方指定地点 | |
19 | 张家口分中心 | S003宣大高速2025年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 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改性沥青混凝土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145.47 | 张家口市等甲方指定地点 | |
20 | 张家口分中心 | S003宣大高速2025年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 SMA-13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1058.12 | 张家口市等甲方指定地点 | |
21 | 张家口分中心 | 张涿分公司2025年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 40cmATB-30沥青稳定碎石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0.65 | 涞水县等甲方指定地点 | |
22 | 张家口分中心 | 延崇高速河北段2025年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 AC-13C沥青混凝土、AC-16C抗车辙改性沥青混凝土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66.97 | 张家口下花园区等甲方指定地点 | |
23 | 张家口分中心 | 张涿分公司2025年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 AC-13C、AC-20C改性沥青混凝土 | 改性沥青 | 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 吨 | 1286.01 | 涞水县等甲方指定地点 | |
合计 | 吨 | 24422.7 |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 |
制造商 |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可以是国产材料制造商(含制造商的国内销售公司)或进口材料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代理商 |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且其代理的制造商必须满足对上述投标人为制造商的资格要求。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高速公路项目基质沥青或改性沥青供货业绩。 注:1.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可互用。 2.供货业绩指直接给施工单位或项目业主的沥青供货业绩。生产厂家之间、经销代理商之间、生产厂家与经销代理商之间的供应业绩均不予认可。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至今)不曾在高速公路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供货合同被解除。 |
附件3: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累计数量较多的投标人优先。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无需手签。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适用) | 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备选投标方案 | 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分包 | 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生产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7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5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 | ||
货物及相关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规定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 |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报价文件签字盖章 | 要求盖单位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无需手签。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组成齐全完整。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40): 商务部分: 20 分 技术部分: 20 分 第二个信封(60): 评标价: 6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第二个信封,并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 (1)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业绩20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2分; 2、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加2分,最高加8分。 |
2.2.4 (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响应程度 (5分)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得3.0分; 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得3.0(不含)~5.0(含)分。 |
供货方案 及保证措施 (12分) | 供货方案、保障措施一般,基本能够达到用户要求得7.2分; 供货方案、保障措施较为合理,能够达到用户要求得7.2(不含)-9.6(含)分; 供货方案、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完全能够达到用户要求,且方案整体性、可靠性、安全性得9.6(不含)-12.0(含)分。 | ||
售后服务承诺(3分) | 根据售后服务承诺细致程度,包括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期限、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技术人员、备品备件情况等情况进行评分。 售后服务体系普通、承诺一般、应急预案一般得1.8分; 售后服务体系较好、承诺满足要求、应急预案较好得1.8(不含)-2.4(含)分; 售后服务体系完整、承诺明确、应急预案详实得2.4(不含)-3.0(含)分。 | ||
2.2.4 (3) | 评标价 评分标准 | 6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6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60+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6;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3。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增加:信息查询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或经核实与投标文件所附资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本款所附的全部截图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注:1.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技术部分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