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对仓山区南湖片区项目南片区、北片区用地红线范围内50年以上建筑进行再普查、再甄别,形成《仓山区南湖片区项目南片区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仓山区南湖片区项目北片区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并根据该地块最新开发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文评报告成果于****通过专家评审,其中南片区拟将湖际4号、湖际130号农侨俱乐部、湖际113号、艳莲13-8号等4处建筑保护等级进行调整,新增北边8-5号、北边16号等2处建筑纳入保护名录,将北边18-1号、北边8-5号、北边16号等3处建筑保护措施进行调整;北片区拟将安头19-10号、安头38号、李厝75-5号等3处建筑保护等级进行调整,新增三槐堂、李厝38-1号、安头84-1号、王氏宗祠等4处建筑纳入保护名录,将安头19-10号、上村33号、李厝2号、安头84-1号、王氏宗祠等5处建筑保护措施进行调整(详附件)。现就调整内容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至****。
在公示期限内,如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历史建筑保护事务中心反映。(联系地址:仓山区****点击登录查看819;邮政编码:350007;联系电话:****;邮箱:****@163.com)
附件:仓山区南湖片区项目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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