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市玄武区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项目 | ||
品目 | 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玄武区 | 公告时间 | **** 10:2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 09:30 | ||
开标地点 | 网上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15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吉慧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吉慧婷 |
项目概况 南京市玄武区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玄武区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6.000000万元(采购包1:22.440000万元;采购包2:22.260000万元;采购包3:22.260000万元;采购包4:22.260000万元;采购包5:22.260000万元;采购包6:22.260000万元;采购包7:22.2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按每批次所有费用设定最高限价为600元/批次。供应商按每批次的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投标多个分包的投标人不同分包的投标报价应一致。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得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
采购需求:
1.为确保南京市****
2.项目分包明细与分包预算金额
分包号 | 检测类型 | 预估批次数量(单位:批次) | 检测项目指标(单位:项)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包括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用农产品、餐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全环节检测 | 约374 | 全环节检测 | ¥22.44 |
2 | 约371 | ¥22.26 | ||
3 | 约371 | ¥22.26 | ||
4 | 约371 | ¥22.26 | ||
5 | 约371 | ¥22.26 | ||
6 | 约371 | ¥22.26 | ||
7 | 约371 | ¥22.26 |
上述批次数是采购人根据工作计划初步测算的结果,实际履约时的批次数由采购人根据工作任务动态调整。如因履约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采购人将调减或暂停检测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非独立法人独立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其独立参加投标并承诺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的授权书原件、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加盖CA电子公章)。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CA电子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②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③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④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7
1.供应商具有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的项目能全部覆盖所投食品检验项目。全部附表所对应的证书应为同一机构同一证书编号。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采购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投标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成交后的投标产品(包含相应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如专利权、版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的主张或起诉。一旦出现被主张或认定侵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带来的全部最终不利后果。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
4.评审顺序
评审时按照分包1、分包2、分包3……分包7的顺序依次评审,投标人投标多个分包的,一旦投标人确定为分包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拟中标人,仍可参加后续所投分包的评审,但即使该投标人在分包2评审时总分排名第一,亦不作为拟中标候选人推荐,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以此规则和顺序依次类推。
5.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CA电子公章,随 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9.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附件:****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