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全区绿化工程及小康城安全环境整治工程(2025年全区绿化工程)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2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年全区绿化工程及小康城安全环境整治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1.2建设规模:工程包括退红线地段绿化、区内景观设施维修(公园古建维修)、城市小客厅项目、小康城周边公共设施安全除险工程、草花栽植等零星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1135万元(其中设计费3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草花栽植按清单要求执行) 2.1.5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以及满足初步设计图和发包需求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采购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要求二级养护,二年包成活。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招标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 ①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竣工验收以及其他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服务工作。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答疑、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配合编制竣工图等服务工作。 ②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③施工: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投标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能力:具备园林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 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备注:园林类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职称证书专业与上述要求专业不一致的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以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750万元及以上的的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人民币750万元及以上的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以来,以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750万元及以上的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5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 企业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2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内没有因串通投 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 政处罚的; 3.5.2 企业近 1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1 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3 企业近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淮安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查询。)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来任意1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2 月 24日至2025 年 3 月 26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 4.3本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4.4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结算、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市****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7 日上午 9时30 分。 5.2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 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如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 投标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能力:具备园林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备注:园林类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职称证书专业与上述要求专业不一致的不予认可。 | 提供职称证书,链接诚信库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 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是联合体投标的,由总承包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出具承诺书。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以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750万元及以上的的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人民币750万元及以上的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以来,以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750万元及以上的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 ①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施工合同或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 ③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④合同金额(设计合同以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园林绿化工程等内容均以合同中注明的为准。园林绿化工程内容合同中不能反映的,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投标报价明细或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仍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 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否则不予认可。 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需链接诚信库,否则不得分。 ⑦已作为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再参与评分。 | 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格式要求) |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来任意1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提供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链接诚信库,如联合体投标,委托人需是牵头单位人员)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 详细评审 |
| 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2分, 投标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3分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3分) | (1)两种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 98%。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5分,每高l%的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8分) | 1.总体概述 (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总包管理方案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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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暗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条. | 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最高得分0.8分)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得0.4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8分,只有职称没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不得分。 2.设计负责人(本项最高得分0.4分) 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得0.4分。 3. 造价负责人(本项最高得分0.8分)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0.4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8分,只有职称没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不得分。 注:1、以上拟派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要提供为拟报项目组成员缴纳的****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明细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否则不得分。 2、高级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为准(或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相关部门或者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但必须提供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书或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备案文件) 3、请将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每人按照一个专业计分,不得兼任,不得重复计取。 | 4 | 工程业绩 (2分) | 投标人承担过以下(1)或(2)类似工程,本项最多得1分: (1)投标人自****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内容必须含有古建筑新建或修复的内容,没有的不得分),有一个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必须含有古建筑新建或修复的设计内容,没有的不得分)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施工内容必须含有古建筑新建或修复的内容,没有的不得分)乘0.7。多个业绩可累计得分,最多得1分。 (2)投标人自****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古建筑新建或修复工程,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施工合同或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 ③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④合同金额(设计合同以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准)、园林绿化工程内容、古建筑新建或修复等内容均以合同中注明的为准。园林绿化工程内容、古建筑新建或修复等内容合同中不能反映的,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投标报价明细或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仍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 ⑤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⑦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需链接诚信库,否则不得分。 ⑧本项评分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资格审查中的业绩不重复计取,已作为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再参与评分,且评分业绩中投标人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如为同一个项目,仅计取其中一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过以下(1)或(2)类似工程,本项最多得1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内容必须含有古建筑新建或修复的内容,没有的不得分),有一个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必须含有古建筑新建或修复的设计内容,没有的不得分)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施工内容必须含有古建筑新建或修复的内容,没有的不得分)乘0.7。多个业绩可累计得分,最多得1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古建筑新建或修复工程,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施工合同或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 ③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④合同金额(设计合同以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园林绿化工程内容、古建筑新建或修复等内容均以合同中注明的为准。园林绿化工程内容、古建筑新建或修复等内容合同中不能反映的,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投标报价明细或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仍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 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否则不予认可。 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⑦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需链接诚信库,否则不得分。 ⑨本项评分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资格审查中的业绩不重复计取,已作为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再参与评分,且评分业绩中投标人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如为同一个项目,仅计取其中一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 5 | 投标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3分) | 信用得分=3%×淮安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在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 注: 1、参考文件:淮住建发〔2019〕24 号,2019 年3 月22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淮安市**** 2、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查询不到的企业单位,以网站最新公布的企业均分为准。 3、在本阶段信用分有效期内,投标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若无新企业名称的信用分,则以变更前企业名称的本阶段信用分为准。(提供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变更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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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 8 号 地 址:淮安市**** 邮 编:223010 邮 编: 2232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 纪工 电 话:****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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