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低空飞行服务中心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数据平台及军民协同系统)单一来源公示不招标理由公示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南京市低空飞行服务中心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数据平台及军民协同系统) |
项目编号: | **** |
项目概况: | 1. 本项目旨在开展数据平台及军民协同系统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数据采集与管理、数据治理平台、地理信息模块、数据主题开发、数据应用、数据服务、军民航协同平台、公安应急协同平台、数据协同交换平台等,充分考虑租用云资源,实现功能云端部署,同时对低空数据进行融合、存储、治理,形成数据资产,项目的建设能够为低空飞行服务中心系统平台提供所需的云和算力基础设施,为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提供高质量数据资源与支撑服务,实现南京市市域低空范围内低空资源及事件态势的全面飞行服务支撑,全面保障南京市低空飞行管理有序安全发展。 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南京市低空飞行服务中心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数据平台及军民协同系统)"具有高度专业性和技术复杂性,需依托供应商在空管系统、军民融合、数据平台建设及低空经济领域的综合技术实力与行业经验。莱斯信息作为国内空管系统及低空飞行服务领域的领军企业,在技术唯一性、行业经验独占性、资质与履约保障、军民融合特殊性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核心优势,具有绝对唯一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本项目"南京市低空飞行服务中心系统平台建设项目(一期)(数据平台及军民协同系统)"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公示期限: ****至****。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供应商如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日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反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南京市低空飞行服务中心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数据平台及军民协同系统)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不招标理由
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本次招标项目依法认定满足以下条件,拟不进行招标: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 |
审批部门: | / |
审批文号: | / |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谢工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