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内可到西南联交所查询。本次经营性用房使用权转让项目仅为评估报告中的部分经营性用房,详见资产明细表。 二、其他披露事项 1.点击登录查看为本次经营性用房使用权转让的权属方,本次经营性用房使用权转让的物业未办理权证。 2.本次经营性用房使用权转让的期限为20年。 3.本次使用权转让,部分经营性用房处于租赁状态,不存在抵押、查封等他项权利限制。 4.本次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实地查验使用权转让标的物业,充分了解标的物业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具体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是否涉及租赁状态、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并充分仔细阅读西南联交所官网公开附件,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资产明细表》。意向受让方凭双方签字盖章的《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资产明细表》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充分知晓并认可西南联交所官网公开附件内容,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且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标的的交接,使用权转让期限(20年)自交接之日起算;若交易标的存在存续中的租赁合同,使用权的期限以受让方开始收取租金之日起算20年。 6.本次经营性用房使用权转让后的权利义务:交易标的交付后的日常使用、管理、维修等权利义务均转移至受让方(交易标的出现结构性质量问题的,由转让方承担维修义务),受让方应履行交易标的管理方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内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维护、装修、运行,安保、环卫工作等;受让方可委托交易标的既有的管理主体继续开展经营管理,转让方应协调既有管理主体与受让方签订相应委托管理合同;如因受让方对交易标的的使用、管理、改造等给转让方造成任何损失的,转让方均有权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7.此次使用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项目实地看房。看房时间:挂牌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00-下午17:00; 看房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看房地址:兴隆街道、正兴街道、万安街道等。 8.其他事项详见《资产明细表》、《使用权转让交易合同》。 9.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使用权转让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