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LNJXC25-Z0901)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
一、 招标条件
本2025年沈抚示范区药械化安全监管风险评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 | 150000元 |
最高限价: | 150000元 |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沈抚示范区药械化安全监管风险评估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沈抚示范区药械化安全监管风险评估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6时30分
获取方式: 现场领取/电子邮件领取; 售 价: 500元/本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1时00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1时00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七、 其他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抚顺市****
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沈阳市****
联系人: 闫双、刘建南
电话: ****-807
电子邮件: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