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更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材料清单的函
秀英区政府、龙华区政府、琼山区政府、美兰区政府、综保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桂林洋开发区管委会、江东新区管理局: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更好落实《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2024年版)><“评定分离”定标操作导则(2024年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避免出现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存在“标准不一”的情况,我局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备案受理材料清单进行了更新,各单位在系统收到书面情况报告后应于1个工作日确认。同时,经咨询省住建厅意见,采取“资格预审+机器管招投标”开展招投标活动的,资格预审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材料,可在“机器管招投标”确定中标人后15天内,与“机器管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一起提交。
请各单位参考执行,海住建招[2021]174号同时废止。
此函。
附件: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清单(更新版)
2.各类承诺文件模板(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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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