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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土地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禹自规告字[2025]1号)

河南许昌 全部类型 2025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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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
禹自规告字[2025]1号 ****
经禹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土地利用股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4499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十四号路西侧,十号路北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200< 建筑密度(%): 6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44997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5
起始价: 1452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宗地编号: (2022)010 宗地总面积: 4856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振兴路西侧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3.000 建筑密度(%): <25.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8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48567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6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25
起始价: 775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宗地编号: (2025)001 宗地总面积: 36263平方米 宗地坐落: 南环路北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36263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2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9
起始价: 1052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宗地编号: (2024)116 宗地总面积: 67736平方米 宗地坐落: 十四号路西侧,燕磨路南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67736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4
起始价: 2211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宗地编号: (2023)054 宗地总面积: 21441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西一街南侧、经三路西侧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1.500 建筑密度(%): <28.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21441
投资强度: 保证金: 8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03
起始价: 3720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09时00分在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中楼698房间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自取得《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完全履行确认书和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 (二)“标准地”出让指标要求 1.投资强度:项目投资强度≥280万元/亩。 2.亩均税收:项目达产后年亩均税收≥18万元。 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7%,建筑面积占比≤15%。 4.环境指标: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要求和现行指标标准。 5.其他控制性指标:投资项目生产环节应符合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其它工业项目强制性指标要求。 (三)履约监管违约责任 项目出让成交后,拿地即开工,3年达产。根据“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要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统一组织、联合监管、各负其责”原则,建立完善工业项目“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进行全流程协同监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指导项目单位依法依规依约组织施工;项目竣工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建设等事项进行联合竣工验收;在项目投产运营后,分别对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经济指标开展达产复核。对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未通过的工业项目,督促指导项目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本次带施工设计方案出让,土地出让成交后由市****点击登录查看,出让活动具体工作由点击登录查看全权实施。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受禹州市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 禹州市纪委监委第三执纪监督室, 电话:0374—****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禹王大道东段北侧
联 系 人:张朝阳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土地利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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