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致家长的一封信 |
更新时间:**** |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和学校出台了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的资助政策,现将相关资助工作向您作简要说明。 一、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及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属于重点保障对象。 2、资助标准: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按照减半标准执行。 二、高中阶段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及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属于重点保障对象)。 2、资助标准: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 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 3档。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资助标准:省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年2000元,其他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 普通高中免教科书费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资助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 批准的公办学校教科书收费标准执行。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 2、 班级推荐 班级初步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对象。 3、 学校认定 对提交了申请材料的学生各年级组组织评议,对评议后的结果报政教处。 4、结果公示 学校将各年级组上报名单汇总,在适当范围以适当方式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满后,及时去除相关公示信息。 6、申请复核 学校老师、学生及其监护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学校认定工作组提出复核申请,认定工作组在 3 个工作日内答复并公示调整或改正结果。 四、注意事项 1. 诚信申请 请家长和学生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确保资助资金能够真正帮助到有需要的学生。 2. 及时沟通 如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请及时与学校联系,以便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资助方案。 3. 合理使用资助资金 资助资金应用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所需,请家长和学生合理规划使用,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用。 再次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我们相信,在国家和学校的帮助下,您的孩子一定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茁壮成长。 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此致 敬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