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流市****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地块 范围 | 面积 (㎡) | 规划指标要求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土地开发程度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拍 卖 起始价 (万元) |
G〔2024〕 66号地块 | 新圩镇教育东路与文苑路交汇处 | 见用地界址图 | 3343.38 | 总用地面积3343.38㎡,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343.38㎡,容积率≥1.5且≤7.2,建筑密度≤80%,绿地率/。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4〕243号文。 | 商业用地 | 商业用地40年 | 现状 | 350 | 705 |
G〔2024〕 110号地块 | 北流镇勾漏村 | 见用地界址图 | 12660 | 总用地面积12660㎡,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1978.14㎡,道路用地面积682.35㎡,容积率≥1.0且≤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5〕7号文。 | 医疗卫生用地 | 医疗卫生用地50年 | 现状 | 300 | 1100 |
其他条件
(一)G〔2024〕66号地、G〔2024〕110号地块均涉及使用林地、其他草地,出让宗地成交后,由竞得人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草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二)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若需迁移地下管线、地上照明线路、有线电视线路、通信光缆及高压线路等线路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地块总用地界线范围内建设用地界线范围外的规划市****
(五)G〔2024〕66号地块严格按照市****
(六)G〔2024〕110号地块严格按照市****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行为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收据,方能参加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开发期限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五、移交土地时间在成交后3个月内移交土地。
六、签订合同及合同定金
成交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成交价的20%交付定金(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定金),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付款时间
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成交后15日内支付土地价款不得少于50%;余下的土地价款在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成交后,剩余的土地价款到北流市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八、拍卖时间****上午10时。
九、拍卖地点北流城南汽车客运站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点击登录查看。
十、申请及截止报名
申请人可于****至****(双休日除外)到北流城南汽车客运站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点击登录查看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有关资料备索。报名截止时间为****下午18时00分。
十一、竞买保证金缴入(转入)如下账户
户 名北流市土地储备中心
帐 号********
开户银行广西北流柳银村镇银行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和土地出让价款,剩余的土地价款到北流市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十二、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北流市城南一路0290号;电话0775—****、****;联系人莫先生、严先生。
十三、查询网址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二)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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