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 ****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奶制品):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奶制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总计3年(36个月),采用“ 1+1+1 ” 的模式。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奶制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证明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有效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2)自有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扫描件(自有房屋必须登记在投标供应商下);租赁房屋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房屋的必须以投标供应商租赁)。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提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组织现场踏勘: 否
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如下: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大庆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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