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
比选编号:****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彩票公益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规模:包括幸福苑主楼、水厕、室外总平工程,并涉及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其中,幸福苑主楼 396.76㎡;水厕 29,2l㎡;室外总平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1项、成品橡胶减速带4m、路沿石219.29m、沥青路面254.07㎡、广场铺装128.8㎡、停车位植草砖硬化50.88㎡、实心砖围墙124.42m、电气工程1项、给排水工程1项、绿化工程673.22㎡;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包括室内配套设施购置1套、伸缩门7m。
2.2建设地点:那曲市尼玛县境内;
2.3计划工期:6个月;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5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至****,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点击登录查看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需是本单位人员,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需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附截图;
(4)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职称证等;
(5)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报告或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或报表);
(6)近三年(2022年至今)承建的类似业绩(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业绩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之日起);
(7)以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其他
7.1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
7.2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那曲市尼玛县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领悦公馆3栋3单元102联 系 人:向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