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175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北京路北、崇德广场东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5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1175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0 | |||
起始价: | 1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0时00分在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点击登录查看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二)公示期结束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地块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本次出让不再进行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进行踏勘。 (四)出让宗地为现状土地,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五)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出让文件,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其他详细内容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