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
青海省湟水民和段河道治理工程(店子村至团结村)标段三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
一、公告内容:
现对青海省湟水民和段河道治理工程(店子村至团结村)项目(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4 项”进行澄清说明,内容如下:
对本项目(标段二E********、标段三****、标段四E********)投标人资格要求3.4项澄清为:“该 项 目 共 3 ( 具 体 标 段 ) 个 标 段 , 标 段 编 号 为 : E********、****、E********。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局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地 址:海东市****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李女士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163.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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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