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茅台至坛厂天然气管道项目已由贵州省能源局以黔能源审〔2025〕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性资金(元):0.00,省级财政性资金(元):0.00,市级财政性资金(元):0.00,县级财政性资金(元):0.00,单位自筹(元):****.00,银行贷款(元):****.00,利用外资(元):0.00,其他资金(元):0.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管道线路起点为贵州省仁怀市****
2.2 建设规模: 管道线路全长约46.28千米,管径DN600,设计压力6.3MPa,配套建设茅台分输站、坛厂输气站及鲁班分输阀室1座,设计输气量11.35x10m3/a。
2.3 项目总投资(元):****.00,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00
2.4 设计服务期(天):105
2.5 招标范围:点击登录查看茅台至坛厂天然气管道项目,管道线路全长约46.28千米,管径DN600,设计压力6.3MPa,配套建设茅台分输站、坛厂输气站及鲁班分输阀室1座。本次招标范围为点击登录查看茅台至坛厂天然气管道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配合招标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合规审查,从初步设计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止的全部后期设计服务工作。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
其他要求:设计周期:90天(日历天),投标人以此设计周期为准。 (1)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审查稿,审查意见提交后1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 (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审查稿,审查意见提交后1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 (3)竣工图设计:施工完成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审查稿,审查意见提交后1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00时00分至**** 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发布。
8.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
9.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仁怀市****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茅台至坛厂天然气管道项目设计招标文件.pdf
茅台至坛厂天然气管道项目设计招标文件.GZTY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