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街道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二期(浦桥)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鹿山街道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二期(浦桥)发包文件(发包编号:****),澄清如下:
1.原发包文件中,第一章:发包公告中2.1.1“本项目预算造价****元(暂列金额:123378.56元、暂估价145750元不下浮)”更正为“本项目预算造价****元(暂列金额:143776.69元、暂估价155000元不下浮) ”
2.原发包文件中,第二章:竞包人须知前附表中2.2.5竞包保证金“(1)金额:69900元;大写:(陆万玖仟玖佰元)”更正为“(1)金额: 65800元;大写:(陆万伍仟捌佰元)”
3.原发包文件中,第二章:竞包人须知前附表中8.2 工程报价方式“竞包报价:****.36元-****.73元(下浮区间为8%-16%)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更正为“ 竞包报价: ****.22元- ****.43元 (下浮区间为8%-16%)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4.原发包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中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②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或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以及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其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计算规则按现行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其定额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
B 、工程类别与取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定额弹性区间值的中值计取,规费按定额规定标准值计取,税金按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计算,并计取税前工程造价4%的暂列金额(预留金),不计标化工地、优质工程增加费。
主要材料价格及人工工日工资:
1.主要材料价格按2025年第2期《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中发布的嵊州地区信息价(除税价)及同期《浙江造价信息》中发布的信息价(除税价)计,部分无价材料按市场价计取(除税价)。
2.人工工日工资按2025年第2期《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中发布的绍兴市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补差。”
更正为“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②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或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以及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其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A、计算规则按现行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其定额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
B、取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定额弹性区间值的中值计取,规费按定额规定标准值计取,税金按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计算,并计取税前工程造价5%的暂列金额(预留金),不计标化工地、优质工程增加费。
C、主要材料价格及人工工日工资:
1.主要材料价格按2025年第2期《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中发布的嵊州地区信息价(除税价)及同期《浙江造价信息》中发布的信息价(除税价)计,部分无价材料按市场价计取(除税价)。
2.人工工日工资按2025年第2期《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中发布的绍兴市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补差。
5.预算终稿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版,以最新版为准。
6.发包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7.(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发包文件的一部分,若与发包文件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发包人:点击登录查看
实施单位:嵊州市****
发包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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