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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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湛江市鹤地水库水源地水华防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对湛江市****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44,000,000元) | ||
中介机构要求 | 备案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咨询专业为水利或者生态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总工期30天,取得湛江市鹤地水库水源地水华防治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30天内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 ||
服务金额 | ¥34,560元 | ||
金额说明 | 1、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和《关于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等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我局相关规定,本合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费暂定为 ¥3456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肆仟伍佰陆拾元整),最终以发改部门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为基价计取服务费且不得超过发改部门核定的服务费用金额。计费方式如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收费基价=5万元+(发改部门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10万元-5万元)/(10000万元-3000万元)。行业调整系数为1.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下浮率为40%。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收费基价×1.2×0.8×(1-40%)。 2、上述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费,应包括服务单位为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含公开选取配合、现场的配合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各阶段评审及征询意见、审查后修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不论其在公开选取文件中是否有提及。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 17:3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