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征集收回收购的闲置土地,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是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二是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尚未动工建设的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等经营性用地;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认定为闲置的存量土地;政府平台公司名下,收回、调规、整理再供应,有明显市****
二、征集程序及时间
请符合征集条件的有意愿企业(或单位)于****前,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递交《收回收购土地点击登录查看请表》(附件),并提交有关权属、身份证明等资料。其中,权属证明文件包括:《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或土地权属来源证明(验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及相关资料;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娄底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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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收回收购土地点击登录查看请表
权利人 | |
地块名称及坐落 | |
面积(亩) | |
用途 | |
电子监管号 | |
出让时间 | |
出让价格(万元) | |
不动产权登记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
点击登录查看请收回收购原因 | |
本点击登录查看请人对填写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点击登录查看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点击登录查看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点击登录查看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