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 采购条件
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采购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经点击登录查看班子会批准,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施采购活动,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项目编号:****
1.3 采购方式:自主采购
1.4 采购类型:服务
2. 采购内容和范围
2.1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对点击登录查看按照国家标准《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35770-2022/IS037301-2021要求进行认证。
2.2 本项目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点击登录查看通过GB/T35770/IS037301合规管理体系认证取得证书及后两次合规管理体系的监督审核止,其中认证证书在****之前取得。
2.3 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
2.4 服务质量要求和服务标准如下:符合国家标准《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35770-2022/IS037301-2021要求。
2.5 其他:不接受只对某一标包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将被视为对整个标包的完整报价,未报价的内容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允许分包。
3. 标包划分
3.1 标包划分及最高限价: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1 | 点击登录查看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采购项目 | 98000.00 |
4.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R(5) 供应商应当具备①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并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批准的认证业务范围涵盖管理体系认证;②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资质;③实施GB/T35770-2022/IS037301:2021的认证资格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资质。
£(6) 供应商应当承接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要求: / 。
R(7)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①合规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员注册证书,无不良行为记录;②熟练掌握合规管理体系的认证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资质条件,同时还应当具有承接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要求: / 。
R(8) 其他要求: / 。
(9)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同一标包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同一标包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同一标包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广东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列入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黑名单”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 。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登记时间
从****9:00时至****9:00时(北京时间)止。
5.2 获取方式
在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5.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4 联系人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采购人发出的函件,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6. 报价文件递交
6.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地址
按要求将PDF版报价文件上传到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7. 报价文件的开启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 2025 年 3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矿业会议室。
8. 其他
8.1 登录
本项目通过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提供供应商注册、登记获取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报价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供应商须访问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
8.2 报价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供应商请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入报价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要求。电子报价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报价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参加多个标包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分别按相应标包进行登记,并对每个标包分别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报价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8.3 供应商在报名、报价等某一环节中的IP地址、用户代理字符串(浏览器版本)等与其他报价人均一致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该供应商将被列入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黑名单”。
9. 其他补充事宜
/
10. 特别提示:本采购项目为企业采购,不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范围。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肇庆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单位章)
****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一、 报价人须知表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肇庆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1.2.3 | 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3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 £是 R否 |
1.3.6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2.2 | 最高限价 | 见采购公告 |
6.1 | 现场考察、答疑会 | R不组织 £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7.1.1 | 分包 | R不允许 £允许, (1)分包内容: (2)分包资质要求: |
14.1 | 报价保证金 |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报价保证金 R否 £是,并满足下列要求(供应商参加多个标包报价的,应按所报价标包分别递交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 2.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报价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的保函或保险机构的保单。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时,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一次性汇入以下账号: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如下: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若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必须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若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不能开具,可由上级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其扫描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应派专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并密封提交给采购人。 若采用担保机构的保函或保险机构的保单时,其扫描件应装订在报价文件中,原件应派专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并密封提交给采购人。 4.其它: |
16.1 | 报价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8.1 |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方式: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方式为准。 |
20.1 | 报价文件开启会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1.2 | 评审小组组成 |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共 3 人组成。 评审专家从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类专家库中抽取。 |
26.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28.1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3 家/标包。 |
30 |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1家 |
34.1 | 履约保证金 | 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 %。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现金(支票) £银行保函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
37.2 | 质疑与投诉 | 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联系方式详见本表1.1款。 二、投标人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 三、监督机构: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 |
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二 总则
1.采购人及供应商
1.1采购人:本项目采购人见报价人须知表1.1款。
1.2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1.2.1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的资格要求:见采购公告
1.2.2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见采购公告
1.2.3对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报价人须知表1.2.3款。
1.2.4以采购人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1.3如报价人须知表1.3款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3.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1.3.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总则1.2.1款、1.2.2款和1.2.3款规定的条件。
1.3.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1.3.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报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
(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3.6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报价人须知表1.3.6款。
1.4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活动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项目标包最高限价见报价人须知表2.2款。
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该标包最高限价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除专用术语外,与询价报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询价费用
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6.现场考察、询价前答疑会
6.1报价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答疑会,或者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报价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报价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3现场考察及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分包
7.1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所取得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7.1.1 分包内容要求:采购人允许分包的专项工作(如有)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7.1.2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报价人须知表中7.1.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
7.1.3 供应商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六章“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2 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适用规定
本项目的采购人、供应商、评审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肇庆市****
三 采购文件
9.采购文件构成
9.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
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报价,可能导致其报价文件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9.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或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当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3日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提出,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在上述规定的时间之后对采购文件提出的疑问,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0.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2日前,在电子采购平台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请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予以注意;不足2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自行下载澄清文件。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的澄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 报价文件的编制
11.报价范围
11.1项目有分标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标包或几个标包进行报价。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
11.2供应商应当对所报价标包采购文件中第三章“采购人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如仅报价标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标包报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11.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报价的货物、服务、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2.报价文件构成
12.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报价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报价文件内容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具体内容及格式见第六章“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报价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报价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3.报价
13.1所有报价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
13.2 报价价格
13.2.1货物的报价价格应为报价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13.2.2服务的报价价格应为实施和完成报价服务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保险、成本、利润、税金和按本工程实际需要的加班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13.2.3工程的报价价格应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报价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13.3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报价货物、服务、工程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3.4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报价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5每个单项(分项)货物、服务、工程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6采购人不接受只对某一标包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将被视为对整个标包的完整报价,未报价的内容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13.7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4.报价保证金
14.1供应商应提交报价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14.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报价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3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串通报价的;
(6)因作假而被取消成交资格的;
(7)因投诉属实被取消成交资格的;
(8)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4.3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报价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报价保证金的退还
14.4.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且递交了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办理报价保证金退还手续。
14.4.2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报价保证金手续。
14.4.3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报价保证金退还手续。
14.4.4 采用保函的退回必须由提供该保函的供应商出具收据。
14.4.6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5.证明报价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5.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报价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15.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合同约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如有);
(3)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及伴随的附加部分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报价,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6.报价有效期
16.1报价文件应在报价人须知表16.1款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其报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询价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其询价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7.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和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17.2报价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7.2.1 报价文件由供应商使用正版软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17.2.2 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应建立目录,并按照系统要求导入报价文件。
17.2.3 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等数据文件应与采购文件提供的报价一览表等数据文件格式一致。
17.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报价文件无法导入电子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报价文件视为无效,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17.4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的,报价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采购文件要求出具。
五 报价文件的递交
18.递交报价文件的递交
18.1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将报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存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与上传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文档一致的纸质报价文件一正一副。
18.2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拒绝接收。
18.3采购人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9.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 在本章第18.1款规定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供应商对上传的报价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采购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上传的报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按本章的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19.2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
19.3采购人对所接收的报价文件概不退回。
六 询价及评审
20.报价文件开启会议
20.1采购人将按报价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报价文件开启会,公布供应商名称、询价保证金递交情况、解密情况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供应商代表可自愿参加投标文件开启会,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文件开启会的,应向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
20.2供应商代表对报价文件开启会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0.3 采购人在供应商解密截止时间后,对供应商解密成功的报价文件进行解密。
20.4 若某一标包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则采购失败,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或选择其他采购方式。
20.5 在报价文件开启会现场,采购人将按第四章“评审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审基准价。若采购人发现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不再参加评审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报价函上填写总价或总价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的;
(2)报价函中的总报价超出采购人公布的该标包的最高限价的;
如果供应商认为某一标包的评审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报价文件开启会现场提出,经采购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审基准价。报价文件开启会现场宣布的评审基准价计算有误经评审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审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0.6 在报价文件开启过程中,若采购人宣读的内容与报价文件不符时,供应商有权在报价文件开启会现场提出异议,经采购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报价文件。若供应商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供应商已确认采购人宣读的内容。
20.7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或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均视为供应商撤回其电子报价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完成上传或未在解密截止时间前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报价文件。
21.组建评审小组
21.1按照《肇庆市****
21.2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按规定组成。本项目评审小组组成详见报价人须知表21.2款。
22.资格审查
22.1 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行下一阶段评审,其报价文件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
23.响应性审查
23.1响应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章“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响应性证明材料。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报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23.2 报价风险预警审查是指由系统对所有投标人在报名、投标等环节中的IP地址、用户代理字符串(浏览器版本)等环境进行比对,如发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人在报名、报价等某一环节中的IP地址、用户代理字符串(浏览器版本)等均一致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该供应商将被列入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黑名单”。
24.报价文件的澄清
24.1评审小组可以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要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报价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4.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电子采购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24.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24.2报价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5)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24.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和报价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5.报价文件无效
25.1在比较与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审小组要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
如果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报价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报价。
评审小组决定报价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内容及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25.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该报价文件不参与评审:
(1)报价函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3)不具备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没有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报价的;
(5)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和响应性审查的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7)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的;
(8)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9)报价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文件无效情形。
2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报价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比较与评审
26.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报价文件,评审小组将根据报价人须知表26.1款规定的评审方法,对其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审。
27.终止采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应当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8.1除第27条和31条规定外,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报价人须知表28.1款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
28.2 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审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29.保密原则
29.1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报价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七 确定成交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7个工作日内在电子采购平台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采购从应从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31.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32.成交通知书
32.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3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3.签订合同
33.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2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33.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3.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需承担采购人的全部损失并将被列入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黑名单”。
34.履约保证金
34.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报价人须知表34.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4.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廉洁自律规定
35.1采购人的工作人员不得与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采购活动。
35.2采购人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6.人员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7.质疑与接收
37.1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在3日答复期内作出的答复不接受的,应当在答复作出后10日内投诉;采购人在3日答复期内未答复的,应当在答复期满后10内投诉。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质疑和投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应当明确质疑或投诉的请求和证明材料,并附有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超出上述异议或投诉超出期限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非书面的,采购人和监督部门有权不予接受。
37.2 采购人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报价人须知表37.2款。
38.其他
38.1 本项目采购电子招标投标,电子招标投标的操作手册,供应商自行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栏目下载。
38.2报价文件开启过程中若遇需要中止电子报价文件开启的以下情况发生,可由电子采购平台或采购人通知所有供应商新的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含解密时间)、地点,供应商应及时查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供应商未到达现场参与报价文件开启会的,视为默认报价文件开启会结果。
(1)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电子采购平台系统;
(2)电子采购平台系统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采购平台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的;
(5)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38.3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包括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电子采购平台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电子采购平台无法正常运行,应终止评审的,应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评审。
38.4 在评审过程中,如某一标包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评审委员会对该标包的报价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明显缺乏竞争并否决全部报价的,则该标包采购失败,采购人可重新采购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38.5 本次采购活动中,某一标包若发生采购失败、质疑或投诉等情形的,不影响其他标包的采购活动的继续开展和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
(1)点击登录查看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范围:与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选矿;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相关的合规管理活动,包括市****
(2)成交人应自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对采购人前期合规工作和合规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进行调研评价,识别现状与标准要求的差距,出具差距分析报告或预审核报告,并对不符合项进行指导与纠正。
(3)在认证准备阶段,成交人应及时提交审核计划,制定详细的工期计划表(包括首年认证和第二、第三年的监督审核),说明关键时间节点;辅导采购人进行内部评审和管理评审,指导采购人完善合规管理体系认证以达到标准。
(4)成交人应为采购人的内审员提供关于GB/T35770-2022国家标准和IS037301-2021国际标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与能力。
(5)成交人应通过了解采购人企业组织架构、业务模式、人员构成、业务部门、岗位职责、主要业务流程等情况,为采购人提供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包括一/二阶段审核、不符合项发现及纠正、证书颁发等,并提供具体人员配置及阶段计划材料。
(6)成交人应公正、科学、客观地实施认证审核,并对认证结果负责;认证合格后,应自认证合格之日起15天内办理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颁发证书,发布认证公告并授权使用认证标志等;认证要求发生更改时,及时通知采购人。
3.服务成果要求:
(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差距分析报告》或《预审核报告》一式贰份;
(2)完成培训后,成交人为采购人颁发内审员合格证书(证书数量以实际参与培训的人数为准);
(3)协助采购人在****前完成《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35770-2022/IS037301-2021认证,包括认证申请、认证受理、审核策划、现场审核、认证决定、颁发证书。
4.服务质量标准:以国家标准《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35770-2022/IS037301-2021为标准,开展三年认证工作(包括一年初审和两年监督审核)。
5.服务费的支付:分为首年认证审核费用和第二年、第三年的监督审核费用。
(1)首年认证审核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费用的30%,自发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费用的70%;
(2)第二年与第三年的监督审核费用于每年监督审核前一次性支付当年所需费用;
(3)上述付款前成交人均须向采购人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中“六 报价文件的评审”、“七 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一、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原则及程序
(一)评审原则
评审小组应当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二)评审程序
1、确认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
2资格审查
详见报价人须知22款。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
3.响应性检查
详见报价人须知23条。响应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
4、比较及评审
4.1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性审查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和评审。
4.2对报价文件的澄清按报价人须知24款内容执行。
4.3评审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和响应性审查的报价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报价文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报价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报价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报价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人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报价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报价人比较情况等报价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报价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报价文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4.4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4.4.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审小组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人: (1)评审价低的优先; (2)以报价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3)评审小组视报价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4.4.2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实施方案(A):15分 主要人员 (B):5分 其他因素 (D): 业 绩:4分 效 率:6分 报价评分分值构成: 评审价(C):70分 |
4.4.3 | 评审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报价人评审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 |
4.4.4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审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采购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审基准价。 (1)评审价的确定: 评审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 最高评审限价的确定 最高评审限价=该标段最高限价×(1-下浮率) 最高限价:见采购公告 下浮率为0%。 (3) 有效评审价范围: 有效评审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审限价的评审价为有效评审价。若大于最高评审限价的评审价,将否决其报价。 (4)评审基准价的确定: 评审基准价=通过资格审查和响应性审查的所有报价文件的有效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应对采购人计算的评审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审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审基准价在整个评审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备注:最高评审限价、评审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4.4.5 | 实施方案 | 15分 | 实施方案 | 15分 | (1)实施方案内容详细完备,认证计划清晰,可操作性强,得12-15分; (2)实施方案内容不完善但安排较为合理,得9-11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1-8分。 | |
4.4.6 | 主要人员 | 5分 | 审核人员任职资格 | 3分 | 投标人拟派审核人员具有合规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员注册证书的,每1位得1分,最高得3分。 (需提供证明材料) | |
审核主要负责人业绩 | 2分 | 负责过肇庆市范围内国有企业合规认证项目的,得2分,没负责过的不得分。 (需提供证明材料) | ||||
4.4.7 | 其他因素 | 业绩 | 4分 | 投标人完成过肇庆市范围内国有企业合规认证的,得4分,未完成过的不得分。 (需提供证明材料) | ||
效率 | 6分 | 投标人在过往类似或同类项目中首年认证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证书时)不超过100天的,每完成一次得2分,最高得6分。 (需提供证明材料,要求提供过往案例合同签订的时间与取得证书的时间证明) | ||||
4.4.8 | 评审价 | 70分 | (1)如果报价人的评审价>评审基准价,则评审价得分=F-偏差率×F× D1;D1=1.5; (2)如果报价人的评审价≤评审基准价,则评审价得分=F+偏差率×F×D2;D2=0.5。 注:评审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F=评审价所占权重分值 |
注:报价人的商务技术分得分为按本表“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各评审专家评分合计的算术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5、无效报价
详见报价人须知第25款。
6、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原则
详见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28款。
三、确定成交人
评审小组根据全体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人。
附件1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等证明性证书一致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按给定格式填写并按规定签章 |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 按给定格式填写并按规定签章 | |||
4 | 资格条件 | 满足“报价人须知”1.2款的要求 | |||
5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 | 按要求提供且合法有效 | |||
结论 |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附件2
响应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1 | 报价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 |||
2 | 报价 | 只能有一个报价且有效(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 |||
3 | 报价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 |||
4 | 商务技术偏离表 |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内容 | |||
5 | 报价风险预警 | 无与其他报价人存在IP地址、用户代理字符串(浏览器版本)等均一致的情形 | |||
6 | 其他 | 无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内容 | |||
结论 |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
合同编号:
甲 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 方: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
一、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25年3月签订的《点击登录查看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合同》(以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二、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2025年3月共同签署了《点击登录查看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合同》,现因服务期限及认证时间要求,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本协议项下合规认证服务的工期自主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算,乙方应自工期起算后120个自然日内(含)完成首年合规认证服务,协助甲方取得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服务的,经甲方同意,可视情况顺延首年认证期限15-30个自然日。
3.若因乙方原因(如未及时提交材料、审核人员失误等)导致无法在约定期限内完成首年认证服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逾期超过15个自然日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
三、其他合同条款无调整。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与原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六、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 乙 方:(盖章) |
负 责 人:岑智林 | 负 责 人: |
日 期: | 日 期: |
通讯地址: | 通讯地址: |
电 话: | 电 话: |
开户名称: | 开户名称: |
帐 号: | 帐 号: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廉洁合同[]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为了防范和控制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商订及履行过程中的廉洁风险,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反腐倡廉相关规定,经双方商议,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
2.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双方的正当利益。
3.提高从业人员的廉洁意识,规范招标及采购管理,不得串通投标或者串通报价,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加强廉洁风险防范。
4.发生涉及本项目的不廉洁问题,及时按规定向双方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或通报,并积极配合查处。
二、甲方人员义务
1.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利益和方便。
(1)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以下简称礼品礼金);
(2)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及其他服务;
(3)不得在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就业、旅游等事宜中索取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利益和便利;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负担或支付的费用;
2.不得利用职权从事各种有偿中介活动,不得营私舞弊。
3.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近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物资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4.不得违反规定向乙方推荐分包商或供应商。
5.不得有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乙方人员义务
1.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相关人员输送利益和方便。
(1)不得向甲方及相关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
(2)不得向甲方及相关人员提供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为其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及其他服务;
(3)不得为甲方及相关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就业、旅游等事宜中提供利益和便利;不得以任何名义报销应由甲方及相关人员负担或支付的费用。
2.不违法转包、分包本合同项目。
3. 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不弄虚作假。
4. 不得有其他不廉洁行为。
5.积极支持配合甲方调查和询问,不得隐瞒、袒护甲方及相关人员的不廉洁问题。
四、责任追究
1.按照国家、上级机关和甲乙双方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以甲方为主、乙方配合,追究涉及本项目的不廉洁问题。
2.建立廉洁违约罚金制度。廉洁违约罚金的额度为合同总额的1%。如违反本协议,根据情节、损失和后果按以下规定在合同支付款中进行扣减。
(1)造成直接损失或不良后果,情节较轻的,扣除10%-40%廉洁违约罚金;
(2)情节较重的,扣除50%廉洁违约罚金;
(3)情节严重的,扣除100%廉洁违约罚金。
3.廉洁违约罚金的扣减:由甲方根据纪检监察部门的处罚意见,与合同进度款的结算同步进行。
4.对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并确有立功表现或从轻、减轻违纪违规情节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酌情减免处罚。
5.上述处罚的同时,甲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给予乙方暂停合同履行、降低信用评级、禁止参加甲方其他项目等处理。
五、监督执行
1.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由甲乙双方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监督执行。
2.甲方举报电话: **** ;乙方举报电话: 。
六、其他
1.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有关争议,适用主合同争议解决条款。
2.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力。
3.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此签字并加盖公章,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本协议生效。
甲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报 价 文 件
标段号:第 标段
项目名称: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采购项目
报价人名称 :
目 录
(格式自拟)
报价函
致:点击登录查看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含税价人民币 元(小写: 元)的报价(增值税的税率为6%)完成本项目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承诺,我方报价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本项目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4.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文件。
5.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文件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6.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采购文件中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8. (其他补充说明)。
报价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报价一览表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标段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报价总价 | 工期(天) | 备注 |
1 | 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采购项目 | 大写: 小写: |
注:此表中,报价总价应应与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报价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分项报价表
包号: 报价单位(元):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总价 |
注:此表中,总价应与报价一览表的报价总价相一致。
报价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任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报价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包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报价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注:
如果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报价文件,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格式自拟)
注:承诺函后须附附表《拟委任的项目技术人员汇总表》及附件。
报价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表
拟委任的项目技术人员汇总表
姓名 | 年龄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技术职称 | 资格证书类别及注册号 | 累计对应岗位的工作年限(年) | 备注 |
本表后须附上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复印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
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附件: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报价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报价人关联单位说明
说明:报价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报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
报价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采购人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询价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报价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日期 | 证书取得日期 | 验收日期 | 备注 |
注:本表填列报价人在****后经验收合格的同类或类似业绩(同类或类似业绩是指承接过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认证项目并顺利完成贯标)。
报价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实施方案
报价人应按照采购人的需求编制实施方案,契合项目实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1.XXXX
2.
报价文件评审索引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满足评审情况说明 | 页码索引 | 备注 |
报价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查看附件:合规体系认证服务自主采购公告盖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