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点击登录查看(铁岭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铁岭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1.55万元
最高限价:2.5%(工程总投资第一至四部分之和的2.5%)
采购需求:设计内容包括龙山乡西辽海村村内河道河岸防护工程、村屯道路新建以及维修工程、村屯文化广场工程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技术指导、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08: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铁岭市****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铁岭市****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电 话:****
开户行:铁岭银行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