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
经研究,对 榕江县2025年寨蒿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3.1条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须知前附表1.4.1条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更正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原招标工程量清单“第二部分植物措施(林草措施)”工程量清单内容更正删除,工程量清单以本次更正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对本项目以上相关内容做澄清说明,其他内容不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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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