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现决定开展清新区****
一、项目遴选条件
在我区市****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
1.依法登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无经营异常情况,合作社相关证照齐全;
2.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盈余分配合理,财务资料完整,按时报送年度报告;
3.合作社标准化生产程度较高,社员能够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农事档案记录完善;
4.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生产、信息、技术、营销等全方位服务,及时推广新品种、新技术。
(二)家庭农场
1.依法登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无经营异常情况,家庭农场相关证照齐全;
2.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资料较完整,按时报送年度报告;
3.家庭农场科技示范带动作用强,注重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家庭农场农产品质量安全优,主要农业投入品建立进出台账,产品生产过程有记录。
二、项目扶持方向和标准
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和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示范家庭农场。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2024年以来,在大规模农业种植养殖、新品种示范带动、新技术示范应用、农产品仓储加工、参与较大面积撂荒地复耕复种、智慧农业等联农带农效益显著的,且能在****前完成的农业项目,通过扶持促进农业生产设备及基础设施建设或更新、提升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农产品品牌营销和相关指导服务等建设,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
符合范围内的农民合作社社及家庭农场可参与申报。共扶持农民合作社3-5家,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每家补助30万元-90万元不等;共扶持家庭农场1-2家,每家补助5万元-10万元;主体自筹资金与财政扶持资金比例不低于1:1。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
1.实行逐级申报制度,由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自荐申报。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建设具体实施方案;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营主体基本情况简介;
(5)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土地权属证明和土地流转合同等复印件;
(6)场房场地、办公设施设备、附属设施等佐证材料(如房屋照片、设备、发票);
(7)农业经营
主体生产经营产品销售合同(或凭证)、记录;
(8)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使用截图,需体现本主体产品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和2024年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9)经营主体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10)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品牌认证等荣誉证书及其他可展示经营主体实力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二)组织评审。清远市****
(三)网上公示。遴选结果将在清远市****
四、有关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方向的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将申报资料,于****前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交到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龙颈镇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联系人:胡罗岚,办公电话:****)。
申报主体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如实提供材料,材料不全、虚假、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停止支持,已补助的资金将如数追回,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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