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拟对 翠嘉﹒锦绣名城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采购项目编号:****
1.2.采购项目名称:翠嘉﹒锦绣名城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1.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998974.00元
1.4.招标项目简介
翠嘉﹒锦绣名城总占地面积10997㎡,位于宜宾市****
1.5.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7.招标公告时间
招标公告时间:****到****
1.8.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到****,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方式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员在宜宾市****
方式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须将介绍信(格式以公告后附件一为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报名登记表(格式以公告后附件二为准)加盖供应商鲜章后进行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QQ邮箱:****@qq.com),相关资料发送后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会邮件回执相关资料及交纳获取招标文件费用信息;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相关资料的原件递交至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招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1.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0:00(北京时间)
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将响应文件送达至开标地点;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内容)将投标响应文件送达至开标地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其投标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宜宾市****
2.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宜宾市****
邮编: 644000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
邮编: 644600
联系人: 肖女士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