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辉县市石门水库综合提升项目(盘活存量资产)已由辉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辉县市石门水库综合提升项目(盘活存量资产)
2、项目编号:****
3、项目总投资:38154.5049万元
4、招标范围:辉县市石门水库综合提升项目(盘活存量资产)(详见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5、项目内容及运作模式:辉县市石门水库综合提升项目由点击登录查看将石门水库资产所有权及其经营权以公开方式整体出让于受让方,由其对辉县市石门水库进行投资、运营及维护工作,并获取相关资产运营收益。
6、资金来源:其他(受让方自筹)。
7、建设地点:辉县市境内。
8、经营期限:本项目拟授权经营年限为40年。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二、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截至开标时间前三年内(2021、2022、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包含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1.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提供开标时间前最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复印件;2.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开标前最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原件一年内均保持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情况,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至****,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此期间内,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获取纸质版或电子版招标文件:
①携带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新乡市****
3、招标文件售价:免收。
4、投标人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招标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8:3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辉县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CBD商务内环龙湖大厦703
联系人:陈学丹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学丹
联系电话:****
七、监督部门
辉县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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