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乌苏市****
原招标公告内容:
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文件、概算书及设计图等,并完成县级初评工作,10日内按照县级初审意见修改完成并报地区等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缺陷责任期按程序处理合格后。
2、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项目勘察(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现变更为:
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文件、概算书及设计图等,并完成县级初评工作后10日内按照县级初审意见修改完成并报地区等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缺陷责任期按程序处理合格后。
2、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项目勘察(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注:其他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网站对该项目发出的所有招标补充说明内容,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