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自治区****
地块位于七营镇杨堡村,依据该宗地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审定意见书(编号:****),用地面积1.4684公顷(约合22.02亩),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容积率≤0.8 ,建筑密度≤20%,出让年限为50年。
有意受让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请于****18时前(节假日除外),向我局提出书面用地申请。如果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如果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用地者,将依法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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