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马烈沟 2024 年度清淤疏浚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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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雅安市****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疏浚河段总长约 12850m,疏浚河道淤积量约 47.20 万 m3,拟建设日单班砂石产量600 吨以上的生产线一条,配备疏浚物综合利用设备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为招标人提供砂石生产服务。 2.1.3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暂定疏浚工期为365日历天,2025 年 01 月至2026 年 02 月;砂石加工服务工期为365日历天,2025 年 01 月至2027 年 02 月)。 2.1.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1.5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清淤内容,并对可利用疏浚物为招标人提供砂石生产服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单位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可利用疏浚物为招标人提供砂石生产服务单位需具有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不低于8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提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成员单位应满足其承担任务对应的资质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与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2 月 21 日至2025年 2 月 28 日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雅安市(州))(网址:http:****)—“登录”—“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3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雅安市****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