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 |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开标时间:**** | 招标代理: |
长安集团三楼办公室、会议室及餐厅装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安集团三楼办公室、会议室及餐厅装修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长安集团三楼办公室、会议室及餐厅装修设计项目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装修改造工程,建筑总面积约6109㎡,规划装修改造建筑面积约3470㎡,装修改造工程内容为:拆除地面砖、隔墙及墙面砖及吊顶天棚、新作轻质隔墙、地面铺砖、给排水及强弱电隐蔽工程、中央空调改造工程、消防改造工程、油漆制作工程、安装工程等。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建安费约390.866613万元。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长安集团三楼办公室、会议室及餐厅装修设计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方案设计及调整(含概算编制等)、初步设计、效果图制作、施工图设计、室内各区域装饰装修效果图、现场设计交底及施工现场配合等服务。装修改造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拆除地面砖、隔墙及墙面砖及吊顶天棚、新作轻质隔墙、地面铺砖、给排水及强弱电隐蔽工程、中央空调改造工程、消防改造工程、油漆制作工程、安装工程等。(2)负责设计各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校核、报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期: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30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其中:
(1)、方案设计及调整(含概算初稿):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认设计方案(含现场勘察测量及概算初稿)。
(2)、效果图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3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效果图设计成果(不相同的5个功能室效果图)。
(3)、扩初设计(含概算):自收到效果图设计确认文件后3个日历日向招标人提交扩初设计图纸、概算和相关资料。
(4)、施工图设计:自收到扩初设计确认文件后18个日历日内向招标单位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3个日历日向招标单位提交修改后施工图及相关资料。
备注:本项目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3.1投标人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2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时,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
◆根据《东莞市****
◆其他:开标会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5)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4)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以建筑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建筑设计事务所。②联合体成员数量要求:以建筑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建筑、机电等建筑工程事务所或设计院(各专业最多1名)。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以非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参加投标的,则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任职于联合体牵头单位。⑥ 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1请于 2025 年3 月7日至 2025 年3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东莞市****(点击登录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需凭以下资料投标报名:
4.3.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上述资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3月28日09时30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会议室。投标会时间: 2025 年3月28日09时30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zbdt./index.html)、点击登录查看官网(http:****。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
7.2.1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7.2.2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地址:东莞市****。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东莞市****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 |
邮 编:523000 | 邮 编:523000 |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 系 人:曾工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 年 3 月 7 日 |
长安集团三楼办公室、会议室及餐厅装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安集团三楼办公室、会议室及餐厅装修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长安集团三楼办公室、会议室及餐厅装修设计项目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装修改造工程,建筑总面积约6109㎡,规划装修改造建筑面积约3470㎡,装修改造工程内容为:拆除地面砖、隔墙及墙面砖及吊顶天棚、新作轻质隔墙、地面铺砖、给排水及强弱电隐蔽工程、中央空调改造工程、消防改造工程、油漆制作工程、安装工程等。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建安费约390.866613万元。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长安集团三楼办公室、会议室及餐厅装修设计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方案设计及调整(含概算编制等)、初步设计、效果图制作、施工图设计、室内各区域装饰装修效果图、现场设计交底及施工现场配合等服务。装修改造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拆除地面砖、隔墙及墙面砖及吊顶天棚、新作轻质隔墙、地面铺砖、给排水及强弱电隐蔽工程、中央空调改造工程、消防改造工程、油漆制作工程、安装工程等。(2)负责设计各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校核、报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期: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30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其中:
(1)、方案设计及调整(含概算初稿):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认设计方案(含现场勘察测量及概算初稿)。
(2)、效果图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3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效果图设计成果(不相同的5个功能室效果图)。
(3)、扩初设计(含概算):自收到效果图设计确认文件后3个日历日向招标人提交扩初设计图纸、概算和相关资料。
(4)、施工图设计:自收到扩初设计确认文件后18个日历日内向招标单位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3个日历日向招标单位提交修改后施工图及相关资料。
备注:本项目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3.1投标人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2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时,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
◆根据《东莞市****
◆其他:开标会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5)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4)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以建筑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建筑设计事务所。②联合体成员数量要求:以建筑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建筑、机电等建筑工程事务所或设计院(各专业最多1名)。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以非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参加投标的,则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任职于联合体牵头单位。⑥ 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1请于 2025 年3 月7日至 2025 年3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东莞市****(点击登录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需凭以下资料投标报名:
4.3.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上述资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3月28日09时30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会议室。投标会时间: 2025 年3月28日09时30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zbdt./index.html)、点击登录查看官网(http:****。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
7.2.1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7.2.2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地址:东莞市****。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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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3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