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临时设施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临时设施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17.6876 公顷。设计内容包含建筑工程、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祁连山路、热河街、武河街) 市****
点击登录查看的合格分包商,如不是可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办理准入后方可投标。提供准入证号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预算: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545277.56 (不含税);
超出预算的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不开具发票),售后不退,不提供任何纸质版招标文件邮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 202
5年 3 月 12 日 17 时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操
作流程说明: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注册认证并购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经认证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企业→“采购寻源系统”→点击“采购交易”→在“最新公告”列表里搜索招标项
目→点击“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点击“确定”。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 本次招标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 。
5.2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形式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7时前存入招标人下方指定帐号,并以招标人指定帐号的
到账时间为准:
(1)开户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2)开户账号: ********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4)用途和备注必须填写:“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临时设施劳务分包工程投标保证金”。
5.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后无法认领
,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 月 17 日 17 时整。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线下和网上递交后方为有效。
(1)纸质版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河北省邢台市****
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
(2)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包括线下和网上,线下递交地点同纸质版投标文件,网上递交平台为下载招标文件的“中铁鲁班商务网-中国中铁采
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并须填报投标报价(各项填报金额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上发布。
8 .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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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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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金豪酒店院内清河站前广场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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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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